关于优化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提案
提案回顾
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王静戟提交《关于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提案》,针对我区村集体经济基础较为薄弱、村集体经济融入现代产业链水平不高、村集体经济人才资源要素支撑不足等问题提出建议。 提案答复 大力推动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答复介绍,该厅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发展路径,推动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了“从小到大、由弱转强”和多元化发展,整体上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截至2023年底,全区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282.4亿元,村集体总收入突破24亿元,87.2%的村实现稳定的经营收益。其中,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229个、占比10.2%。坚持党建引领乡村人才引育,结合实施“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分层次、有重点、多渠道组织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各级干部培训。自治区聚焦政策解读、法规宣讲和典型推介,5年累计举办培训班35场次,培训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及基层干部7800人次,收集整理区内外典型案例111个,印发资料汇编3万余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农业农村厅与四川蒙顶山合作社发展培训学院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两年共培训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225人。各市、县(区)聚焦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强化实践操作、靶向发力,通过“线上+线下”共举办各类培训班900余场次、15万人次,推动全区上下持续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增强信心,不断提升发展水平。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自治区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指标,注重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每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对选择不精准、经营效果不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现场指导,跟踪整改,取得了良好成效。制定印发《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联合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集中整治推进,有力有效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切实保障了农民根本权益。(蔡睿晓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12/t20241205_951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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