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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政协督察河(湖)长制工作强调:压实工作责任 提升工作成效

发布时间:2022-08-05 来源: 云南政协 作者:佚名

  日前,丽江市政协副主席和建华率督察组到古城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督察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督察组先后深入玉龙县梨园电站、阿海电站和古城区金安电站等地,通过看、听、查、访等方式,详细了解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坝区生态环境治理情况、电站安全生产情况等,并对发现问题进行现场督办。

  督察组指出,近年来,古城区和玉龙县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责任进一步压实、考核问责进一步严格,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督察组强调,市级各部门和古城区、玉龙县要增强系统推进思维,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等工作有机结合,把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人居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深度融合,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形成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在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中,全力做好人员支持、部门联动、资金保障、问题整改、宣传引导等工作,持续巩固“清四乱”等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效”转变,持续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何靖云)

  


原文链接:http://www.ynzx.gov.cn/zszx/26549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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