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农业现代化汶上县政协凝聚共识赋能乡村振兴
“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县乡两级选聘了96名机关干部指导25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帮助1700余家、11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办理省‘鲁担惠农贷’业务和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发放政策性贷款12.29亿元。”日前汶上县政协召开十届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副县长吴松通报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近年来,汶上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坚持“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双驱动,探索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途径,促进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协调发展。
全县登记注册的合作社1565家,家庭农场1793家。姬广帅委员在调研中发现,尽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加,但同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一是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不足;二是产业化程度不高,科技支撑不足;三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能营销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四是资金需求大,融资困难。针对以上问题,姬广帅从补短板、强弱项、创品牌、促提升的角度,提交了大力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提案。县委主要领导领办该提案,持续关注办理进展情况,组织召开专题调度推进会,呈现出提案“落地更有声”、质效再提升的良好局面。
为协同推进提案办理,该县政协综合发力,化整为零,围绕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振兴开展专家协商,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强化乡村振兴合伙人队伍建设、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开展对口协商,推进种业振兴、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开展专题协商,不断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汶上县认真采纳落实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农业规划体系,整合项目、政策、资金等要素,利用优势产业拓展产业链条,通过资金、人才、土地等优惠政策给予支持。强化培训力度,联合院校专家和“土专家”“田秀才”组建跟踪服务团队,对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及经营管理问题进行“技术巡诊”和“现场指导”。引导合作社成员以土地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收入“保底+分红”,争创国家级合作社示范社5家、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8家、市级农产品品牌175个。
“下一步,将坚持把协商链条拓展延伸至提案各个环节,把协商线拉长、协商面拓宽、协商度加深,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汶上县政协主席张德平说。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3167/202311/e8077877-5dc2-43fb-b6c0-eb0bea1e02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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