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01
来源: 云南政协
作者:佚名
据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
原文链接:http://www.ynzx.gov.cn/xwjj/27496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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