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群众住有所居是最大的实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协围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协商议政
党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9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协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围绕“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议题协商议政。
南宁作为广西首府,外来人口规模较大,人口集聚效应明显,预计至2025年平均每年新增人口超过15万人,住房租赁需求增长快,租赁人口群体呈现年轻化、高学历化、长期化、家庭化趋势,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意义重大。
针对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公共服务差异较大等问题,市政协副主席魏凤君代表调研组作主题发言时,提出了统筹做好“十四五”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加强全过程监管,稳妥推进“租购同权”等建议。
2020年7月,住建部、财政部把南宁列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市政协常委熊新认为,现有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在交易习惯、租金调控方面,不利于住房租赁市场的经营,建议抓住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契机,创新支持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
“根据供给主体和市场需求看,做好南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的关键不是寻求增量,而是盘活现有存量。”市政协委员杜成建议,尽快完善南宁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将其纳入爱南宁App城市租房服务子项目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官方租赁平台。
市政协委员徐洪虎指出,应合理控制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面积设置门槛太高,可能导致大部分劳动者达不到租赁条件。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这是新市民、青年人租住较合适的面积。
根据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南宁市正在加快推进市本级租赁住房用地出让工作,采取新增租赁住房用地、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盘活闲置土地等多种措施多渠道筹集房源,但是土地政策落实较慢。
市政协常委黄赞认为,主要困难在于土地供应方式和价格存在争议,建议全面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强化和落实职业经理人责权利的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土地成本和中间管理成本。
市政协委员李鹏建议:“相关部门继续探索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以国有企业资源为依托,实行分散建设、集中运营,通过发行信托基金融资,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通过租金回报信托基金投资人,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良性循环。”市政协委员梁侠津给出了自己的思考。
副市长李建文介绍了南宁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的思路和举措,并表示将认真吸纳真知灼见,制定有效可行的对策措施,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市政协主席杜伟表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作为当前南宁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事项来抓,深入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推动相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www.bjzx.gov.cn/zxgz/qgzx/202109/t20210916_36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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