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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群体 同圆安居梦

发布时间:2021-09-19 来源: 广西政协网 作者:佚名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更多群众不仅有房可住,更有了幸福家。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意见》下发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全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努力满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新入职无房职工等新市民、青年人多层次、差异化的租赁居住需求。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要求,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房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关注住房“刚需” 守护青年人梦想

  

  “洗衣机、电冰箱等电器和家具一应俱全,拎包即可入住。周围配套设施齐全,下楼几百米就是菜市。”近日,入住柳州市人才公寓的蒋文志欣喜地介绍着自己的新家。

  

  毕业两年的蒋文志,曾经住过工地板房、城中村出租房,条件都比较差,“交通方便的区域房租贵,像我现在住的公寓条件,市场价要1000多元。”当了解到柳州推出了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后,他第一时间提交了申请。申请过程公开透明,程序简便,仅一个多月,小蒋就搬进了新家,“每月租金只需300多元,加上水、电、物业等费用,最多500元,环境这么好,比在外面租房省不少钱。”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意见》的出台,明确将着力推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政府确定的城市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小户型、低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为此,今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加强指导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从确定发展目标、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全年在全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近1.4万套。截至8月底,已开工1.27万套,基本建成7个项目共3005套,共获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2.23亿元。这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优化租赁住房供应结构的良好开端,新市民、青年人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只是广西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群众“住有所居”的一个缩影。长期以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十二五”期末的38.6平方米提高至2020年的44.2平方米,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截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52万套,帮助81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

  

  政策多方位支持 新市民不再“漂”着

  

  26岁的小彭在南宁从事新媒体工作,目前租住在南宁火车站附近。“房间面积不大,但住着十分方便舒适。”小彭说,每月房租900元,由于自己有南宁市住房租赁备案材料且符合本科人才政策等条件,每月可获得政府租房补贴150元。

  

  为了让城市新市民、青年人摆脱落脚城市的最大束缚,广西研究部署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作,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计划,加速布局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扶持政策,在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支持、资金补助、用地落实、前期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在供给端,制定开发企业配建自持、非住宅改建、企事业单位自建等规定;在需求端,出台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人才安居等政策;在市场规范方面,建设信息化平台实行房源核验、房源发布、网签备案、信用考评等制度,让更多“新市民”加快实现从“漂”到“稳”的过渡。

  

  今年7月,南宁市在全区率先出台了《南宁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和范围、补助条件和标准、资金申请的受理与审查等,鼓励各城区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就近居住问题,促进职住平衡。

  

  加快顶层设计 保障更加给力

  

  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的使命。

  

  《意见》下发后,广西迅速行动,狠抓贯彻落实,成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的工作小组,研究提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评价指标,全面评价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匹配情况,动员部署各地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点任务抓实。

  

  目前,广西已在南宁先行启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今年4月,南宁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入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40个重点城市之一,并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南宁市已完成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申报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分解下达工作,将重点围绕各产业园区、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领域进行规划布局,聚焦解决企业职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等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我区其他城市也已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匹配调查摸底工作。9月3日在柳州召开的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会明确,将在14个设区市、111个县区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照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原则,全面了解全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情况,科学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发展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这不仅是在保障群众住房,更是在守护新市民和青年人的安居梦。”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广西将把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发展的重要任务,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加强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明确保障范围,关注供需匹配和职住平衡,加强租金管控,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应有的力量。

  

  (记者 赵 超 通讯员 姚琳尹 李远哲 实习生 覃敏飞)

  

  截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52万套,帮助81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

  

  今年,我区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近1.4万套,截至8月底,已开工1.27万套,基本建成7个项目共3005套。

  

  (数据来源: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www.gxzx.gov.cn/html/szdt/37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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