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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互联网办案实现隔空不隔审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 作者:

□ 法制网记者  王春

□ 法制网通讯员 林珊 杨淑瑶

“实在太方便了,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线打官司。”近日,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运用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湖北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纠纷案后,当事人连连称赞。

该案原被告均在疫情严重地区,短期内无法前来法院开庭,同时承办法官也因从疫区返回被居家隔离。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借力移动微法院成功解开当事人心结,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战“疫”期间,丽水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严格依法办案,实现隔空不隔审,确保疫情防控和诉讼工作两不误。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卫宇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网络庭审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能打破传统庭审空间限制,为庭审参与人提供便捷安全的庭审服务。丽水法院发挥智慧法院引领作用,大力推行信息化平台办公办案模式,积极引导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浙江法院网、移动微法院等途径进行网上诉讼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实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同步推进。”

网上立案不打烊

“没想到在家也能成功立案。”2月3日,袁某通过移动微法院向遂昌县人民法院在线递交立案申请,立案庭工作人员在线审核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在线向其送达案件受理和缴费通知书。

因疫情防控需要,出行受到限制,为保证防控期间各项诉讼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丽水中院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倡导当事人通过浙江法院网、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智慧法院App等线上方式立案,快速回应并解决当事人普遍关注的特殊时期如何递交立案申请、如何查询案件进展、如何转交诉讼证据等问题,真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月3日至今,丽水两级法院已通过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1150件,接听诉讼服务热线1339人次。

在线调解不间断

“疫情期间,为做好防控工作,现通过移动微法院方式给你们双方调解,是否同意?”2月3日,正式复工第一天,丽水中院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陈江云向案件当事人发出信息。原定于2月6日开庭审理的两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因疫情防控暂时无法返回参加庭审。

了解相关情况后,陈江云立即利用移动微法院先进行在线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案件在陈江云主持下,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调解。该案件从沟通到草拟协议,再到正式签署,仅用半天时间就实现成功调解,实现调解全程“线下跑零次,线上最多跑一次”。

疫情期间,丽水法院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钉钉等平台,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在线调解。同时,不断推行信息化举措,积极推广使用电子签名,解决当事人网上签字不便等问题。

远程庭审不掉线

“被告人项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月13日,龙泉市人民法院克服“三地(法院、检察院、监狱)联审”远程开庭技术难题,利用“云”视频方式在线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

法庭上,审判员佩戴口罩坐在审判席上,而视频另一端的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龙泉市看守所内。宣判过程全程网络直播,无一当事人至现场旁听,整个宣判过程安全有序。该案件从网上立案到在线开庭宣判,全程用时不足24小时。

丽水中院审判管理处处长殷晓军说:“疫情期间,远程庭审是丽水两级法院法官办案的新常态。借助互联网,能打破传统庭审空间限制,为庭审参与人提供便捷安全的庭审服务,既能保证诉讼案件及时得到审理,又能确保不发生人员聚集和接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法院力量。”

与此同时,为确保疫情期间网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丽水中院还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力推“无纸化办案”。防疫期间,丽水两级法院已网上开庭327件,网上审判委员会(钉钉视频)讨论重大案件1次,网上合议案件93件,网上调撤案件6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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