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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商联采取三大举措贯彻落实第三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部署要求

发布时间:2021-10-09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助力民营经济法治建设服务水平,云南省工商联对第三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研究,采取三大举措加以贯彻落实。一是挂牌成立“人民法院驻云南省工商联诉调服务中心”和“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积极与省高院协商,形成了深入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六项具体落实举措,共同挂牌成立了“人民法院驻云南省工商联诉调服务中心”和“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以法院安排11名法官到中心巡回轮值办公的方式,指导和帮助工商联高效快捷调处企业诉求,引导商会调解组织入驻商会调解平台,与法院调解平台有效对接,实现商会调解法治化、规范化、智能化,推动全省各级工商联加快构建形成“法院+工商联+商协会”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格局。二是共同组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按照法治建设峰会的部署,分别与公检法司联合成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全国工商联与公检法司联合印发相关文件的实施意见,与省公安厅等联发《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专题召开全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会,以“组合拳”举措部署全省工商联及所属商会的法律服务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峰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三是联合举办商会调解工作培训班。结合峰会的部署,及时贯彻落实全国商会调解工作推进会精神,组织108个所属商会开展商会调解专题培训,省高院、公安厅、司法厅、律师协会安排5位专家为培训班进行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讲授,以省级示范培训和积极带动,着力提升全省工商联及所属商会的法律服务水平和商会调解能力。通过年内全面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积极推动“内行人管行内事、商人纠纷商会解”,有效探索新时代工商联商会调解的“枫桥经验”,培育金牌调解组织和金牌调解员,不断壮大全省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特邀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队伍。(云南省工商联供稿)

  


原文链接:http://www.ynzx.gov.cn/dptt/26185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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