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可获学费补偿
发布时间:2021-10-09
来源: 广西政协网
作者:佚名
“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可获学费补偿
本科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万元
近日,记者从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获悉,2021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申报受理工作现已启动,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与南宁市工作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并实际到岗就业的,可申请学费补偿。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应缴学费金额(不含杂费、住宿费)分学年确定,本科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万元。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应缴学费金额补偿;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该标准规定的最高金额补偿。今年“双一流”学费补偿受理工作有两个新变化:一是申报方式从线下申报调整为线上申报。申请人可通过南宁“智慧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含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智慧人社APP、南宁智慧人社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二是申报时间调整为在南宁市单位就业当年并依法缴纳社保的,可提出申请,无需待工作时间满一年后申请。相关学费补偿申报材料及具体办理流程可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教育服务—便民指引”栏目点击进入《申请“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项目指引》中查阅下载。□ 刘 琴 盛 金
原文链接:http://www.gxzx.gov.cn/html/szdt/38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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