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勘察鱼塘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
作者:
图①:法官现场勘察鱼塘现状。
图②:法官询问双方当事人。
图③:召集当事人面谈,现场作好笔录。
图④:法官将勘察笔录交给当事人核实。
邓颖琪 丁 洁 文/图
4月17日,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斗山人民法庭庭长黄凯辉就一宗涉鱼塘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带着法官助理、书记员深入乡村鱼塘实地勘察和走访。 该案最大的争议点在于双方无法提供鱼塘开挖前的池底高程证据,导致恢复原状需要填土的高程无法确定。为进一步核实鱼塘被破坏的情况,黄凯辉决定现场勘察,进一步了解案情。 当天下午三点,斗山法庭一行三人踏着泥泞小路来到涉案鱼塘边上。黄凯辉在现场勘查了鱼塘现状,了解鱼塘面积、目前水深等情况,耐心听取诉求,并召集了原告方村长、双方代表律师进行了咨询、面谈,从中寻找调解平衡点及公正裁判的依据,为双方作了勘察笔录。
>>上一篇:交通事故无法查清原因,该怎么判?
>>下一篇:浙江小伙有偿删帖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新加入
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5周...
24-12-20李强主持国务院第十一次...
24-12-18“协”各方 “同”前进
24-12-18我区扎实推动医保便民利...
24-12-18民进宁夏区委会建议:持...
24-12-18交通建设提速,推进高效...
24-12-18贺兰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
24-12-18刘宁出席全区产业园区项...
24-12-18
热门资讯
习近平赴山西考察调研
20-05-14为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凝...
20-04-23中纪委最近一年至少5名...
20-11-16习近平勉励山西:早日蹚...
20-05-14无名烈士墓修缮整治一新
20-05-14刚刚!最高检这样说:民...
21-01-07湖南省郴州市委政法委原...
20-05-14陕西省政协文史馆展品及...
20-04-23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永...
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