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联建议:加快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商会人民调解是民营企业化解多元纠纷的重要渠道,是新时期社会治理形式的创新形式。今年,自治区工商联提交《关于支持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提案》指出,受法治观念不强、资金有限等因素的限制,大多数小微民营企业不具备成立专门的法律维权部门或长期聘请专业律师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在处理合同纠纷、员工纠纷等方面必然存在维权难度。
“目前自治区在城市、乡村、企事业单位和行业专业性领域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3700多个,其中3355个可在宁夏法律服务网上进行查询和预约调解申请。但专门针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还不够广,影响力不够大。”自治区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建议,引导和鼓励条件成熟的商会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委员会的命名、机构设置、工作制度制定给予专业的指导和协调。通过联合工商联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等方式,掌握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运行状况,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特别是针对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弱,调解协议无威力的痛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人民法院、司法局与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对接协商机制,开展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工作,以法院司法确认的力度促进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效力,避免案件反复,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为民营企业“减负”。 提案还建议,司法行政部门应对商会人民调解员进行系统化专业培训,提高商会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在已成立的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建立试点,加强司法部门与辖区基层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衔接力度,借力基层司法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制度优势,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交流,重点加强建立健全商会人民调解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性。将商会人民调解员纳入社会人才体系,在职业认定、评价和薪酬上予以保障,充分调动商会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培养一批有具备稳定专业素质的调解员队伍。(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110/t20211012_447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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