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协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视听报道 > 正文

探路综合评价 提供样本经验——银川市探索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综合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17 来源: 作者:佚名

  

  

  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作为改革开放后快速成长起来的一个新群体,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的作用日趋重要。

  

  我区县区人大、政协换届在即,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将担负使命,履行职责。然而,选谁不选谁,一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前不久,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的指导下,银川市委统战部探索创新,率先在全区开展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并利用县(区)人大、政协换届时机,在金凤区先行先试,为银川市乃至全区全面推广此项工作探索路子、给出经验、提供样本。

  健全机制 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评价谁?何时评?谁来评?评什么?怎么评?怎么用?

  围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综合评价的这六大核心问题,银川市委统战部展开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召开区、市、县三级统战部门座谈会,广征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制定了《银川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探索建立、完善、运用一套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

  作为具体试点县区,金凤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行业商会、协会),评价对象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等,协同开展综合评价工作。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由民营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其具有显著的广泛性、分散性以及岗位的流动性,相比有固定单位的统战成员,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开展起来有诸多不便。因此,要做好最基础的调研摸底工作,还需发挥街道党工委的主体作用。

  “首先,我们对辖区内镇街的统战委员、各社区统战工作人员进行了再学习再宣讲,明确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四类群体的定义范围,并邀请金凤区统战部来街道进行专题培训指导,进一步熟悉掌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内容,为摸底工作奠定基础。”金凤区上海西路办事处副主任嫣燕说:“其次,我们重点围绕金凤万达、悦海新天地、大阅城三大商圈,万达中心、瑞银财富等写字楼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进行全面摸底,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档案数据库,并从数据库中筛选出储备代表人士。”

  此次评价中,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共摸排1755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推荐代表11名。“通过‘线上+线下’以调查问卷形式开展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思想状况调研工作,共收回调查问卷100份。”嫣燕说,通过摸排调研,了解和掌握了街道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进一步打牢了统战工作的基础。

  细化标准 结果运用激发动能

  结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特点,《办法》按照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的总体要求,设置了思想政治表现等4项一级指标、政治态度等6项二级指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分值与等级相挂钩,探索建立了一套四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

  据了解,综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按照分值分为三个等级:85分以上为A级,可推荐为市级以上表彰对象,安排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进入市级统战团体、群团组织担任领导职务;70至85分为B级,可推荐为县(市)区级表彰对象,安排县(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入县(市)区级统战团体、群团组织担任领导职务;70分以下为C级,可作为县(市)区级新的社会阶层后备人士,进行跟踪培养。

  开展综合评价以来,共发放了调查问卷2000余份,金凤区委统战部联合公安、纪检、税务等部门评价30余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其中,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21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6人、自由职业人员1人、新媒体从业人员4人,全部建立动态数据库。

  “综合评价结果的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需进一步做推荐使用或表彰的,我们还会对评价对象在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做深入了解。此次对30多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进行了综合评价,成功评价37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这对建设一支高素质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意义深远。”银川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说。

  “真正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具有说服力。”作为此次评价对象之一的新媒体从业人员何然认为,这种做法很好,客观地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把各方面都符合条件的代表和对象真正遴选出来,让真正有代表性的人士经得住考验、更加有群众基础的人脱颖而出。

  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也表示,通过评价,不仅能够得到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方面的广泛认可和支持,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激励与鼓舞,未来要立足自身岗位,主动担当作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记者 马 敏)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tzsx/202110/t20211014_4489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协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政协法制网 zx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