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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胡同改造得有京味儿!北京老城保护有了“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 作者:

人民政协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 高志民)北京老城内,即二环路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区域的胡同、院落、房屋如何修,有了明确的技术规范与评价标准。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消息,《关于发布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版)的通知》(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发布,自2020年5月7日起施行。

《导则》的制定实施,是落实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有机结合,将有效地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传统建筑形态,改善老城平房院落居民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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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修缮范围细分修缮等级

《导则》适用于北京老城内,即二环路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区域,除文物保护单位、普查登记文物、历史建筑(含挂牌院落)以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进行修缮保护、使用功能改造、市政设施改造、风貌和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其中,历史文化街区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其外立面、公共空间等可视范围内的修缮工作执行《导则》。老城区域以外的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修缮,可参照执行。

《导则》从院落和房屋两个维度对修缮等级进行了细分,包括三类院落、五类建筑。《导则》适用范围内的院落、建筑均可对号入座,分别对应不同的修缮标准。各区可以按照分级分类情况,制定年度修缮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修缮顺序。

保留原有文化元素打造老北京文化特色

对于分类中的二、三类建筑的修缮,《导则》要求应最大程度的保护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保护历史原状,按照原形式、原结构、传统规制做法进行修缮,更新内部设施。

比如,建筑物原有的石活要尽量保留,不宜剁斧见新;石雕等装饰性构件应保留,并按原形制进行恢复、修补;门窗应按原有形式恢复,传统木门窗要按传统榫卯工艺制作,也可采用仿古木质边框中空玻璃、仿古木包铝或仿古铝合金窗;房屋的屋面应全部恢复传统形式,如合瓦、筒瓦、灰平台等;各类新添配的构件表面要按传统工艺处理,不应有现代工具加工痕迹。

按照《导则》要求,胡同街区的环境整治,要准确把握文化特色,修缮后符合区域文化要求,突出层次和特色,避免千篇一律,避免外来文化元素的移植。诸如将江浙皖地区的建筑形制、色彩、窗格等用于北京老城区,将室内装饰手法或纹样、色彩用于外檐或铺面装饰的行为,垂花门用于街面等“南装北饰、内衣外穿”的做法要避免。

环境整治要挖掘区域历史文化特色,注意保留和恢复胡同内原有的上马石、拴马桩、泰山石等文化元素,塑造具有老北京文化特色的胡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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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材料需合理利用新材料宜绿色节能

《导则》要求在修缮过程中应科学选择建筑材料,要充分考虑风貌保护、使用功能、绿色节能等方面要求,注重传统建材和新型建材的有机结合,并根据材料使用年限分级分类,合理使用。

在施工过程中,要最大限度的保留原形制、采用原工艺、用好旧材料。可再次利用的旧材料、旧构件包括木构件、墙体材料、屋面材料、石材及传统门窗、楣子、砖雕、木雕、石雕等。在满足安全性前提下,旧材料旧构件优先原地使用,优先用于地区重点保护院落的修缮,其次是胡同可视部位的建筑修缮,再次是院内建筑可视部位的建筑修缮。对于一些在不露明处保存完好的旧构件拆下后,可用于露明部位。对部分不满足原功能的旧材料旧构件,可作为非承重性围护构件、装饰构件,适当降级使用。

在与传统风貌协调的前提下,《导则》注重传统建材与新型建材的有机结合使用。主体结构材料可选用工艺成熟、性能指标满足房屋安全需要的复合型材,墙体材料选用满足现代宜居生活的节能保温复合材料,门窗选用节能门窗,屋面材料需满足保温和防水要求,院落地面铺装宜采用透水材料。

同时,《导则》注重新科技在修缮中的应用,提出可以运用BIM技术,绿色节能建材,装配式装修,重点在厨房、卫生间等群众的痛点难点问题上给予技术支持,改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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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细致清晰 正负面清单一目了然

为了增强《导则》实施过程中的实操性,《导则》用四部分附录,大量图例、照片,展示了四合院中常见的各部分传统工艺做法、传统风貌建筑工艺标准、正负面清单及装配式做法,供施工队伍直观感受,对照执行。

在附录里,从四合院的平面结构到景观绿化合适的树木都作了详尽的规定,从“广亮门”、“金柱门”等六种宅门样式到“方砖十字纹”“八卦锦”等海墁铺地方式都有形象的图示说明。

正负面清单部分,用照片的形式列举了目前在老城内存在的一些错误施工方式,比如属于院落二门的垂花门用作宅门,用蓝机砖砌筑代替传统墙体砌法,滥用花砖墙、鱼鳞瓦等墙体装饰,粉墙(白墙)、黛瓦(黑瓦)不是北京胡同四合院应采用的色彩,宅门墀头、博缝头位置的砖雕主题错误等。

正负面清单作为今后《导则》动态更新的主要内容,将会不断总结和更新,贯穿《导则》落实的全过程,促进保护修缮工作不断提升。

推行专家评审制度培育修缮匠人队伍

下一步,北京市将建立老城保护修缮专家委员会,推行老城房屋修缮与保护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制度。东城区、西城区依据《导则》对修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形成街道责任规划师把关、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共治决策机制。

同时,建立专项培训机制,培育壮大老城房屋修缮匠人队伍。加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业务培训,聘请知名专家和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专业人员,详细讲解技术和具体做法,传授施工经验,提升施工人员工艺水平。

相关链接:

两位古建领域著名专家谈对《导则》的看法——

老城保护的设计蓝图

——中国建筑与园林艺术协会副会长 刘大可

纵观我国的城市建设史,一直是处在不断发展建设而又不断引起争议的情况之中。对于建筑形象而言,也一直是处于不断的探索之中。北京的情况也是如此,在此之前的多年,北京的城市建设和城市形象该如何把握,始终处在前面做了,后面又争议不断的情况之中,对四合院“拆”与“保”的争论也始终没有停止过。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对于多年争论给出了答案,将会把所有学者、设计师、各级领导和民众的各种各样的个人理念及看法都统一在“老城保护”、“应保尽保”、“老城不能再拆”和“恢复性修建”等这样一些理念和原则上来。

知道了新总规的意义,也就知道了《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发布实施的意义。因为《导则》是根据新总规编制的,是为了具体落实新总规而编制的。如果说新总规是老城保护的规化蓝图,《导则》就是老城保护的设计蓝图;新总规是行动纲领,《导则》就是行动方案;新总规为古都风貌设置了更刚性化的底线约束,《导则》给出了底线约束的负面清单。所以说《导则》实际上是对“新总规”在北京老城保护问题上的细化了的实施标准。

《导则》的特点很多,亮点也不少。下面举两个例子加以说明:

许多人在欣赏馆藏文物时是“以旧为美”,而在欣赏建筑文物时却是“以新为美”。例如看旧国画觉得很美,但看建筑上的旧彩画就觉得不如新的好;看旧陶器很美,残破了也没觉得不美,但看建筑上的旧砖瓦就觉得不好看,残破了更觉得不好看;馆藏的带釉陶器从来不会因釉彩剥落而去修复,但古建琉璃瓦釉剥落了一定会去翻修。这就是人们在欣赏馆藏文物与建筑文物时往往有着截然不同的审美标准。可以说,对建筑“以新为美”的审美习惯,是导致北京古都风貌受到建设性破坏的重要原因。评价一个“导则”的水平如何,其中一条就是看是否能把工作向比较理想的方向上引导了。这本《导则》是用一些具体规定(例如规定尽量使用旧砖旧瓦)在引导人们能像欣赏馆藏文物一样去欣赏北京老城,这个意义是很大的。

从单纯的技术手段本身来说,所有的技术手段没有对与错或好与坏。但什么地方该用什么手段,就有对与错或好与坏。比如抹白灰和砌青砖两者比较,说不上哪个对哪个错,或哪个好哪个坏。老北京的胡同外墙上或者影壁上历史上没有抹白灰的,但这些年来,这种错误就没少犯。对于这个错误,《导则》就予以了纠正。

文化意义与社会效益共存

——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前所长 马炳坚

《导则》突出抓了两点,一个是在文化方面,突出抓了老城风貌保护问题,制定了传统风貌建筑的修缮标准和其它建筑的修缮标准,对老城胡同风貌和环境整治、院落改造提升也提出了非常明确的、具体的要求。比如,在“传统风貌建筑修缮标准”中,就明确提出了“按照原形式、原结构和传统规制进行修缮”。对建筑的台基、地面、主体结构、墙体、门窗、屋面的形式、做法,彩画的规制、油漆的颜色等等都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

为了保护古都风貌,导则对修建所用的材料也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对木材、砖、瓦、石材、油漆、彩画颜料都有具体要求和规定,尤其根据前一阶段保护修缮的经验,重申了对旧料的利用问题,使得老砖老瓦、老物件的利用有了根本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导则》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老城保护和房屋修缮要“优选专业古建设计、施工单位”,这就从组织上和技术上确保了导则各项规定的准确实施。

由于有以上这些规定和措施,使老城保护在文化方面有了可靠保证。

再一点是社会效益方面。将风貌保护和民生问题统筹考虑,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让生活在老城区的百姓在“老胡同”里“过上现代生活”,是这个导则的另外一个重点。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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