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5日,中央巡视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
自治区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的有关要求,切实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广西“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等紧密结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对党绝对忠诚。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及时抓全面抓。中央巡视意见反馈会当天,自治区党委就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下设整改办公室和整改督导组、监督检查组、宣传报道组,统筹推进全区整改工作。反馈会后,立即将会议精神通报全区,督促有关单位对照总体反馈意见和选人用人工作、巡视工作指导督导等专项反馈意见开列整改工作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105条整改措施,分别由18位自治区领导牵头负责,19家牵头单位会同14个设区市、47家责任单位抓好落实。2月18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审议通过《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工作、巡视工作指导督导等专项整改方案。2月20日,召开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对全区整改工作全面动员部署。集中整改阶段,自治区党委在全区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全区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大会、全区省级领导及厅级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讨班和全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重要讲话精神大会等重要会议上,都对抓好全区面上整改工作作强调部署。同时,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聚焦解决巡视反馈意见中事关广西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召开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全区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区年中工作暨重大项目建设现场会议、加快交通强区建设工作会议、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工作会议、2021年全国知名行企助力广西重点产业发展大会等会议作专题部署,以巡视整改的扎实成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自治区党委自觉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自治区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整改落实,3次主持召开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推进,多次在各类重要会议、重要场合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直接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整改,深入梧州、贵港、贺州等地督查指导,推动整改全面落实到位。自治区主席多次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政府层面整改工作,深入桂林、玉林、崇左等地指导整改工作。2月19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分管职责,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自治区相关责任领导深入部门和市县,实地推进分管领域整改措施落实。全区各级党组织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整改工作细案。各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以及反馈意见中被点名的县(市、区)党委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压实整改责任。
(三)动真碰硬狠抓整改措施落地落实。自治区党委紧扣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分类梳理、集中攻坚、举一反三、真整实改。对巡视组在进驻期间指出的问题,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点名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限定时间,抓紧整改;需要长期整改的,持之以恒,稳步推进整改。同时,将本轮巡视反馈问题与2016年以来中央巡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审计反馈整改不到位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
(四)强化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自治区党委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压茬推进巡视整改,抓好日常监督,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构建整改工作闭环,紧盯19家牵头单位、14个设区市、105项整改措施,实施“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挂图作战、分片包干,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加强上下左右协同联动,增强整改工作合力。建立定期会商和检查督导机制,发挥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盯紧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组织开展5次专项督导,现场反馈存在问题,跟进通报整改进展;紧盯整改相对滞后责任单位,组织召开5次沟通会商会,精准调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五)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制定出台进一步健全落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长效机制等文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细落实。科学编制广西“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出台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健全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机制》,明确“四有”销号标准,严格“五步走”销号程序,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逐条逐项真整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治区党委坚决落实中央要求,严格对照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认真整改,制定的105项整改措施集中整改阶段已完成77项,28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有力促进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姿态,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2%,比2019年同期增长12.9%,两年平均增长6.3%;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进出口总额、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5.1%、18.6%、33.9%、12%,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增速较快、稳中有进。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自治区党委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完善深入学全面学系统学的制度机制,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集中整改阶段,先后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月25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后,自治区党委先后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全区领导干部大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全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及时举办专题学习班,明确提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要求。召开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解放思想担当实干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决定》,融会贯通、一体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书记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作辅导、提要求。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召开的各类会议、出台的各项政策举措,都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在八桂大地落细落实。
二是完善广西改革发展布局。自治区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领全局,准确把握广西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紧扣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围绕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广西“十四五”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目标,强化开放引领、突出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推动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科教振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技创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十四五”改革发展布局更加完善。
三是加快推动海洋强区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向海经济”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全区向海经济发展推进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广西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加快推进一批涉海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临港(临海)产业集群,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及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各类项目,推动向海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向海经济发展质量,提高海洋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上半年,全区向海经济生产总值1837亿元、同比增长15.3%,向海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制定出台《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向海经济发展战略规划(2021—2035年)》等,深入谋划构建向海经济发展新格局。
四是高水平推进“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以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研究制定《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3年)》《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提升与东盟的互联互通、经贸合作水平。高标准建设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加快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中国—东盟信息港、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等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建设,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发展,从服务中国—东盟“10+1”向服务RCEP和“一带一路”拓展,成功举办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五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梳理《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任务完成情况,印发实施《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第二阶段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推进贵阳至南宁、南宁至玉林高铁等一批重点铁路、公路建设,完善沿边口岸设施,增加开行海铁联运和跨境铁路班列,织密航运网络,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扎实解决面向东盟的通道“不通”、物流“不畅”、班列“不密”的问题。上半年,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累计开行2902列,累计发运15.4万标箱,同比增长72%;中越(南宁—河内)跨境集装箱直通班列累计开行145列,同比增长73.97%。北部湾港香港班轮累计开行293班,新加坡班轮累计开行102班。
2.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不够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协调发展。以“一个工作机制、一支专业队伍、一套会商制度、一张任务清单、一系列保障机制”为支撑,构建完善运转高效、上下联动、协调有力的运行机制,谋划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会商制度》,出台《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工业类2021年版)》,引导三市产业协同发展。推动“两桥一道一线”(即:龙门大桥、大风江大桥、廉州湾大道、钦州至钦州东联络线改造工程)等一体化“卡点”工程全面开工,北钦防交通一体化取得突破,三市实现动车互通。推进联合招商、生态环保一体化。深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强化考核督促,将北钦防一体化作为年度重大工作纳入自治区绩效考评范围。
二是强化北部湾经济区龙头带动作用。出台北钦防一体化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用能、用资“五用”保障专项行动方案,全力推进一体化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工业发展财政性资金向北部湾经济区倾斜,推动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扩量提质。推动北部湾港在《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确定为国际枢纽海港,提升了战略定位。加快推进一批专业化大型深水码头建设,增强港口综合服务能力、辐射带动作用。上半年,分别完成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17319万吨、261万标箱,分别增长24.1%、22.3%,增速位居全国沿海主要港口前列。
三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思路,不断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以人才集聚整合创新要素和资源,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安排资金5亿元专项用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列入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研究推进“千企科技创新”工程和“蛙跳”产业培育工程,全面启动2021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工作,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创新体系。推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制定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争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制定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若干措施,出台南宁高新区等4家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加快示范基地发展。常态化召开“双创”厅际联席专题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四是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要求,系统谋划推进广西“十四五”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传统”、“新兴”、“特色”产业发展三篇文章,深入实施工业强桂战略,召开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实施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持续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育品牌、拓市场,不断繁茂“工业树”、“产业林”。大力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调整优化“十四五”规划项目。召开全区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遴选工作办法(修订)》,梳理自治区第四批“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清单,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发展。上半年,二产增加值增长15%,近八成工业行业实现正增长。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有差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贸试验区改革、农业农村综合改革等改革措施落地。召开自治区党委深改委会议,研究部署涉及全面深化改革的巡视整改,修订印发《关于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抓改革落实的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水电、新能源等电源项目建设。加快制定《峰谷分时电价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1—2022年)》,规范扩大电力市场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上半年,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成交电量合计634.96亿千瓦时,预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48.48亿元。做实营造更好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构建更加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等工作,制定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领域典型经验清单。大力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安排1亿元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上半年试验区新设立企业数量同比增长400%,3项改革试点经验上报国家商务部。加大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开展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情况考核,评选出10个农村改革试点工作优秀县和100个农村改革优秀试点村。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全区11个市级平台、99个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与自治区实现联网,县级联网率达到100%。
二是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财政金融联动机制,推出“桂惠贷”政策,加强政金企融资对接服务,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下达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3.45亿元,全区65家金融机构实现“桂惠贷”投放,惠及市场主体3.2万户,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8.19亿元。推动“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机制升级优化,完善“线上”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线下”各设区市民营企业首贷续贷中心,其中服务平台累计注册企业8.3万户,获得授信2148亿元。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印发实施《广西推动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等文件,上半年政府性担保公司发生总额、发放户数同比分别增长25.44%、39.45%。加快制定《广西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落实全区企业上市(挂牌)“三大工程”,深挖后备上市企业资源,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三是推动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推动进一步降低广西北部湾港口中介服务收费专项行动工作财政激励办法》,推动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降低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成本政策落地。上半年,全区港口货物港务费、引航(移泊)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10%、20%、5%,累计减轻企业负担3615.26万元,减免车辆通行费27.5亿元。继续延长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上半年,分别减轻企业缴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负担12.01亿元、3.75亿元。
四是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印发《2021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快规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明确“一枚公章管审批”改革后的管理机制、业务指导、沟通协调机制等问题。加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一枚公章管审批”专项整改力度,从今年起,7个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设区市全部只加盖行政审批局印章。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整合市场监管、政法、公安部门力量,重拳出击,集中打击,全区传销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将南宁市、防城港市列为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城市。
五是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编制广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管理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促进县级财政稳收增收。制定《加强县级财源建设实施方案》,激励县级大力培育优质财源,提高财政自给率。组织开展编制《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和若干政策,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工作重点督导,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着力提高城镇化率。
4.打好三大攻坚战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短板问题。组建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等,部署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突出风貌塑形、产业做实、文化铸魂,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桂风壮韵的社会主义新乡村。召开粤桂协作联席会议,共商新发展阶段粤桂协作重点工作。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把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制定《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推动工作体系、工作队伍、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督查考核有序过渡、调整优化。做好新一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选派工作,确保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开展定期监测、动态管理、分类帮扶,实现动态清零。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实施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继续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提前下达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7.2亿元。立足广西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大力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加快培育一批“桂字号”农业品牌。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不断丰富乡村经济业态,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着力解决保护生态环境不够到位问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治理漓江、西江和北部湾等重点流域和海域环境,推动绿色发展。自治区党委书记多次实地督促检查污染防治情况,督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绿色转型、绿色发展。健全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对申报完成整改的6个问题严格开展核查,确认钦江污染等5个问题通过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紧盯持续整改出现反弹的1个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梧州市持续打击岑溪等地稀土矿区盗采行为。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持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5.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弱项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收入、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深入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计划3年投入430亿元,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和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方案,加快完成达标建设任务,集中整改阶段,全区已有81个疾控中心业务用房面积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要求,达标率为69.8%。印发《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基本标准(试行)》,督促9个设区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传染病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已组织专家完成9个设区市综合医院传染病区验收工作。
二是着力解决兑现惠企政策慢问题。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专班作用,压实压紧压细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市县加快中央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对结转资金支出情况的跟踪,建立通报制度,督促预算执行。加快重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一季度全区2020年结转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达100%,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支出进度达100%。将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扩大资金范围。上半年,全区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达68.3%,快于序时进度18.3个百分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6.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努力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带头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印发包括35项重点任务在内的分工方案,制定2021年度重点任务安排,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召开2020年度设区市党委书记、区直有关工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就落实主体责任问题对19位述职书记逐一点评指导,传导责任和压力。优化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增加考核分值权重。强化履责情况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上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就此向各级党委(党组)提出纪检监察建议1436份。
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治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自治区政府党组印发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组书记责任、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等。自治区政府制定开展提醒谈话工作指南,班子成员全部与分管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
三是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持续强化跟踪问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上半年,全区共查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180个,问责领导干部217人。在查处梧州市政协原主席张学军案件后,2020年就督促市委以案促改。巡视反馈后,再次责成市委对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深入整改,派员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督促市委书记与四套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强化严管氛围。
四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深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印发《加强典型案件以案促改、以案示警的通知》,编印《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第五辑)》。深刻剖析钦州市委原副书记徐贵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并在全区通报。向钦州市委通报该市所辖县区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自治区纪委有关领导分别与钦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开展谈话,督促市委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监督、对全市处级党政正职谈话。制定出台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意见,组织摄制家风问题警示教育片。结合查办典型案件,向人防、水利、住建等系统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制定人防系统建设管理负面清单、领导干部过问水利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办法、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等行业监管制度近30项,加快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7.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突出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2020年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21年全区政治监督深入化、实效化工作方案》,聚焦20项重点内容,把政治监督落到具体规划、具体政策、具体项目、具体措施上。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重要讲话精神为重中之重,围绕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高标准建设中国(广西)自贸区等,深入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市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发现问题22个,提出意见建议28条,并逐一反馈督促整改。推行政治监督季度清单制度,开列一、二季度监督清单,督促19项重点任务落实。制定《专项监督工作办法》,规范专项监督的内容和程序。出台《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办法》,统筹派员指导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涉及具体人具体事的设区市、区直单位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了钦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罗汉佳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二是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个别谈话、明察暗访、会议监督、线索排查、专项检查、谈话函询、沟通会商等多种方式开展常态监督。严格落实《关于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突出覆盖面、深入化、针对性,制定实施意见,印发试点经验,推广“两清单”“两报告”“三谈一访”等做法,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大探索力度,完善配套制度,提高“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四种形态”贯通执纪执法全过程,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每月汇总分析全区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并进行通报,强化“四种形态”业务培训,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自治区纪委监委强化案件分析评查,综合分析2020年自办案件,对今年的案件开展评查,对14个设区市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情况进行督导,防止畸轻畸重、偏轻偏软。针对中央巡视反馈抽查发现函询质量不够高的问题,对2018年1月以来办理的区管干部谈话函询采信件开展复核,发现问题17个,并立行立改。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指导督促自治区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制定印发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自身建设锻造纪检铁军等系列方案,深化创建模范机关。开展贯彻落实《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指导意见》专项调研,加强对上报腐败案件的审核。专项检查县级纪委监委上提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案件质量明显提升。组建审理人才库,提升贯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的能力。组织对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未办过本级管辖干部留置案件的县级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整合执纪资源,加强协作配合,出台《室组联动监督实施办法》、建立高校纪委执纪审查协作机制,联合立案38件。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后涌现一批先进典型,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8.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决查处“一把手”腐败问题。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少数,严肃查处不收手不收敛的腐败案件。强化对涉及“一把手”检举控告件的分析研判,上半年立案查处了贵港市委原书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李新元,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李健,博白县委原书记罗宗光等“一把手”腐败问题。深入剖析广西中医药大学原校长唐农等“一把手”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督促有关单位以案促治。责成崇左市委、大新县委利用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案件开展谈心谈话、案件通报、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同步查办赵丽案件涉及的有关问题。
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工程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审计结算等5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督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分行业制定整治方案,压实监管职责,提升治理效能。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认真排查涉及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腐败问题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深刻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对查办的典型案件,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规范工程建设监管。
三是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制定《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方案》,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聚焦学校违规收费、医疗领域欺诈骗保、套取养老社保资金、群众饮水安全、征地拆迁资金落实不到位等10个具体整治内容,逐一制定方案,扎实开展整治。上半年,全区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236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主线,抓好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推进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严肃惩治了一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达到了惩戒一人、教育一批、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加强农村党员纪律教育管理监督,规范基层“微权力”运行。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反复抓、抓反复,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严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深入学习贯彻赵乐际同志在广西调研讲话精神,细化任务分工、贯彻落实措施。研究提出加强新时代作风建设的意见,制定《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为全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工作方案》,研究提出30条工作措施。综合运用大数据平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基础上,将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谋划推进,全面梳理全区机关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规定,列明政策清单,严格津贴补贴发放管理,开展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清理核查,将违规发放检查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立破并举、扶正祛邪,把纠“四风”和树新风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扬对党忠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二是持续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具体措施及分工方案》,研究制定81条解决措施。加强对文件会议刚性约束,整治“红头文件变白头文件”问题。精简规范简报,对区直部门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简报进行专项清理,撤销简报91种。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同比压减44.4%。制定《广西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网络工作群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清理关停、整合迁移一批“僵尸类”“空壳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注销或解散网络工作群222个。
三是清理和规范自治区层面议事协调机构。对自治区层面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大幅撤销、合并,清理后自治区党委、政府撤销议事协调机构52个,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增强工作针对性。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督促各议事协调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制度机制,聚焦机构职能,高效运转,切实推进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0.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建设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深入落实我区关于适应建设壮美广西需要进一步建设坚强有力领导班子的若干意见,以抓好集中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着力选准用好干部,配备让党放心、让群众有信心的班子。紧扣建设壮美广西需要和各地发展布局,集中选拔区直机关优秀年轻专业干部到市县领导班子任职。发现和掌握工业、金融、城建、信息等领域优秀正处长级专业干部,适时择优使用。实施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2021年自治区层面计划举办班次119期(个),调训各级领导干部7400余人次。
二是大力营造敢担当善作为的浓厚氛围。深入落实建立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昏庸懒散拖”干部组织调整办法,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奖优罚劣、惩懒治庸。结合今年全区市县乡换届工作,大力选拔“猛将”“闯将”“干将”。
11.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制定出台关于在换届中严把人选质量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若干措施,印发实施《关于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合一”考核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档案+考察+研判”的系统化常态化干部识别机制,着力提升选人用人质量。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回头看”,对2019年新提拔干部中认同率相对较低、不认同率相对较高的进行倒查,深入分析原因并对干部本人进行谈话提醒。研究制定《自治区党委管理单位“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强化结果运用。
二是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出台广西公务员录用和调任两个实施办法,优化引进渠道和来源结构。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区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县乡领导班子配备、人选结构等方面要求。加强干部配备情况动态监测,将各类配备情况纳入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绩效考评。部署实施“七个一批”年轻干部培养计划,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选拔一批优秀厅级和处科级年轻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建立工业振兴特派员制度,选派一批优秀干部服务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工业项目和重点招商项目,通过实践锻炼提升干部专业能力。
1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对基层党建的指导力度。完善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促兴边富民等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行动。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党支部达标创优工作。制定《关于推进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文件,印发《2021年全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党组织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居民小区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的通知》,开展小区星级党组织评选,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基层党组织“六化”建设行动,形成常态长效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城市居民小区党的组织覆盖率提升至99.17%,党的工作覆盖率提升至100%。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党组织建设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做好安置点党务工作力量选派、搬迁对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组织建设调研指导等工作,安置点党组织覆盖率提升至91.7%。
二是压紧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研究改进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式,优化《2021年度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和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将“党的建设”作为专项考评延伸到市县。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示范带动全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党建随机调研、随机指导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入开展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指导。
三是严格政治标准规范发展党员。坚决落实将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首位的要求,研究制定细化政治审查的具体办法和负面清单,组织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党的十九大以来新发展党员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抽查入党志愿书作为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的重要内容,针对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和督促整改。强化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举办全区党员管理业务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印发有关通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的必修课。
1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抓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推动激励担当作为系列制度文件落实落地。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考评纳入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推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系列文件落实落地。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干部关心关爱力度,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部高定工资档次。
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担当作为和保护机制。组织评选表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六稳”“六保”专项奖励,树牢优者奖导向。制定出台激励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若干措施,强化原贫困县干部政治激励。制定出台容错正面负面清单、为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制度文件,编发《容错纠错典型事例》,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四)落实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做好“后半篇文章”有差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4.整改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我区整改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梳理2016年以来中央巡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聚焦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与本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统筹研究、集中攻坚,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责任,加快推进相关问题整改。目前,南宁市已取缔相关项目经营活动,依法依规进行拆除,目前已恢复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功能。督促崇左市加快推进治理项目建设,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期工程已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二期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0%。
15.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视反馈我区运用科学思维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统揽全局,组织制定一批发展规划;针对巡视反馈我区有关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有差距等问题,逐项研究治本之策,指导出台一批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针对巡视反馈我区一些地方和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协同配合不够等问题,着眼改进提升工作,指导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针对巡视反馈我区未从自治区层面修订完善区直机关新建办公场所资金使用监管制度问题,出台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建设和装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定规范党政机关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严格控制新建办公场所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新建办公场所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奋力开创广西改革发展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强调,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从严从实、动真碰硬,切实整改到位。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和近段时间的持续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个别责任单位以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识不够强,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深化改革等结合不够紧密;整改工作推进仍不平衡,个别整改事项推进难度较大,有的成效仍需进一步巩固提升。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考察广西时的指示要求,保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确保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清零见底,以巡视整改的扎实成效助推“十四五”良好开局,为推进富民兴桂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继续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加强对中央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保持攻坚态势,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督促自治区分管领导和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确定的整改任务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把后续整改工作列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导,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的进行严肃查处问责。
二是分层分类持续推进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统筹推进、全面整改。客观评估4月底前完成的整改任务、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今年底前完成的整改工作,对照三个清单和整改要求,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按计划推进、按要求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抓好的整改项目,坚持常态化推进,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真整实改,确保条条改到位。
三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聚焦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当下改”具体举措,注重在从严治党、深化改革、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建立“长久立”的机制,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巩固巡视整改成效,确保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四是以整改成效促进改革发展。扎实推动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建设,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组织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抓好集中换届工作等结合起来,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紧紧围绕“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破解制约我区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走在中西部发展前列,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568715;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锦春路20号(办公区)广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30018;电子邮箱:gxxszgb2021@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gxzx.gov.cn/html/szdt/38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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