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委员马玉芳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对家庭暴力说“不”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统计显示,家庭暴力98%以上的受害者为女性,受害女性的诉求普遍为咨询和调解,真正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很少。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反复性和特殊性,加之受害女性不愿为外人所知等各种顾虑,因此,家庭暴力的实际发生率要高于统计数据。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宣传普及上还存有短板,对家庭暴力的处理效果不尽如人意,家庭暴力的认定、举证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困境,反家庭暴力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发挥上有待提升。建议我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纳入各级各部门普法工作重点,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入决策层和学校课堂。加大处置力度,规范公安机关对家暴案件的处置程序和具体要求,明确公安机关在家庭暴力处警、协助受害人就医鉴伤、协助庇护救助、代为申请等多个环节的职责。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涉及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及家庭暴力的犯罪嫌疑人,应及时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对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做出错误判决和裁定,应当依法提出抗诉。推动人大等立法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适用范围,规范和细化执法部门对家庭暴力投诉、分类处理程序,完善强制报告、人身安全保护令、举证责任分配、家事调查、律师调查取证等制度的操作流程,解决家庭暴力“认定难”“举证难”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反家庭暴力部门合作会商,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陈 敏)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111/t20211105_458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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