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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天津“文化夜经济”融合发展 激发我市消费潜能

发布时间:2021-11-12 来源: 天津市政协 作者:佚名

  致公党天津市委会

  2019年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强调,“活跃夜间商业”是培育我国国民消费热点,加速激发国内消费潜力,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探索疫情影响期经济发展新动能,应着重把握“民族文化”这一核心要素,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赋能我市传统消费行业。

  一、我市文化夜经济融合发展现存问题如下:

  1.市民夜间外出频率普遍较低,夜间生活习惯有待转变。提升夜经济效能的先决条件是拓展夜间客流量,然而大部分居民夜间外出小于4次/周。由此可见,现阶段我市居民夜间生活习惯不足以支撑文化夜经济长效发展。

  2.夜经济活动中文化融合元素匮乏,市民参与夜间文化活动活跃度较低。现阶段我市夜经济仍以餐饮、购物消费等传统消费模式为主,居民在此类活动中接触到的文化元素较少。对于文化特征较浓的书店、博物馆、体育类、歌舞表演、话剧类等夜间消费活动,市民参与度普遍较低。

  3.市民对于夜经济发展现状认可度不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信息的市民普及度较低,未能满足市民对参与“民族文化活动”需求。我市居民对于“夜经济”发展现状持“一般”态度,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程度偏低或完全陌生。

  4.官方机构“文化夜经济”宣传力度不足,未成为市民获取文化类信息的权威渠道。新媒体逐步在民族文化宣传中占据主导地位,在线视频app(如抖音、快手)是居民获取民族文化类信息的途径。

  5.“空闲时间”、“交通便利程度”和“信息不及时”阻碍我市居民参与文化夜经济活动。“空闲时间和“交通便利程度”是阻碍文化夜经济活动的重要因素,“信息不及时”同样对市民参与度具有显著的阻碍作用。

  二、对策建议:

  1.提升市民夜间外出频率、改变夜间生活习惯是提升我市夜间经济客流量,促进夜间经济效能的根本着手点。特别是18时-22时是提升夜间客流量需要关注的重点时段,大部分居民选择在此时段进行夜间消费。

  2.满意度“一般”的居民是提升我市“夜经济”建设的重点目标客户群,需要积极听取这部分居民意见。其中,夜经济亲民化、夜经济内容、夜经济宣传力度、便民交通、调配夜间经济时段、夜市食品安全和物价、环境卫生等成为提升“夜经济”市民满意度的关键因素,有助于大幅度提升天津居民的整体满意度。

  3.文化夜经济规划中应精准聚焦我市居民的文化和消费需求。一方面,在涉及“文化需求”方面,在夜经济活动中大力突出民族文化特色。将“民俗”和“传统技艺”作为“民族文化+夜经济”融合发展模式的关键文化要素,增加“文化夜经济”中针对青少年群体的民族文化专题、专场活动,着重提升“天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和市民普及度。另一方面,对于“消费需求”,民族美食成为文化夜经济中市民“消费”的首要需求。同时应综合性推广民族文化产品(民族服饰、传统中医药)和互动性活动(中医问诊、民族曲艺、戏剧、传统技艺表演、古典音乐、传统体育),为市民提供全方位感官体验。

  4.加强天津文化夜经济“宣传渠道”的融媒体建设以及官方机构的一体化宣传。首先,将新媒体(抖音、快手、微博、非物质文化遗产app)作为我市文化夜经济宣传的战略性渠道,着重强调通过“在线视频app”推广相关信息。其次,加大传统宣传渠道(如文博馆、书籍报刊)的民众宣传力度,大力推进传统媒体的线上建设,打造“文化夜经济融媒体”宣传途径。第三,提升官方机构的宣传效能,打造政府文化机构、学校、各企事业单位和培训机构的一体化官方宣传平台,统筹推广相关信息。

  5.文化夜经济活动场地上采用“露天场地”和“室内场馆”相结合的模式。首先,将“露天场地”作为我市文化夜经济建设的主要活动场所,重点规划民园、海河走廊、意式风情街区域;其次,“室内场馆”建设着重强调我市各大商场内的文化类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市民“文化需求”,将传统消费与文化消费项目高度融合,重点将“民俗”和“传统技艺”等文化活动引进商场,将我市各大商城升级成为“文化夜经济”活动的创新型场所(参考北京福侨芳草地购物中心、上海K11购物中心、杭州西溪印象城);第三,适当延长各大文博馆营业时长,偏重开展文化专业度较高的主题性、专题性文化活动(如针对青少年群体的展览和演出)。

  6.提升单位时间内的文化夜经济活动效能是大幅度提升市民参与度的关键因素。打造年轻化、新颖化、亲民化的高品质、短时长的“文化+夜经济”活动。此外,从活动配套要素出发,加强活动宣传力度、增强信息及时性和交通便利性,直接影响市民参与文化夜经济活动的主动性。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yzjy/system/2021/11/11/0300052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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