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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新规落实“双减”政策

发布时间:2021-11-12 来源: 江西政协新闻网 作者:佚名

  

  ■ 加强学生作业管理方面,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家庭书面作业

  ■ 课后服务方面,推行“5+2”模式,正常工作日每天至少提供2小时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 规范校外培训方面,一律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学校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方面,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

  (记者朱华 实习生陈珊) 记者从省委办公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我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在加强学生作业管理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总量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总量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在课后服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推行“5+2”模式,正常工作日每天至少提供2小时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并积极探索开展双休日、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在规范校外培训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一律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只允许在非寒暑假期、非节假日的周一至周五学校正常放学后开展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含教研机构在职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校外培训班,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诱导或者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购买目录外教辅材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学校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在全省“双减”工作试点城市南昌市积极开展大幅压减考试次数的探索试验,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

  


原文链接:https://jxzx.jxnews.com.cn/system/2021/11/09/0194445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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