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审计厅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自治区审计厅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用审计“力度”增强民生“温度”
督促清偿农民工欠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支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付……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审计厅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用审计“力度”增强民生“温度”。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强审计监督,是审计部门学史力行,实干为民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自治区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说,审计厅以“同谋划、定目标、明主题、强信念”为抓手,为审计工作注入“根魂”,疏通“经脉”,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烦心事,促进各项民生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民生项目有序运行。
深入调研解难题。自8月以来,自治区审计厅先后派出21个审计组赴全区开展现场审计,制定临时党支部工作计划,保证审计工作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到哪里,促进党建业务与审计业务融合。
为民服务办实事。把农田建设补助、医疗保险基金、教育专项资金等民生项目纳入审计清单,通过民生审计,发现有的县(市、区)2021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付进度低于10%,部分县2021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进度低于15%,一些县2021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支出进度低于50%。审计指出后,相关市县加大了工作力度,确保重点民生项目落地见效。
欠薪“尾款”清零。在审计中,切实维护农民工及中小企业权益,审计发现3市3县(区)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1200余万元,最长3年以上,督促各县筹集资金,清偿欠款;发现1市1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滞留近3亿元,审计指出后,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开展自查,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余额清理力度,核退给企业。
守护绿水青山。在审计中跟踪污染防治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部分设区市国控重金属污染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率未达到要求,相关设区市没有立项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项目和市级财政资金投入,以及未全面落实与土壤污染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责任书工作要求等问题,审计针对性提出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强化行业监管力度、强化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建设等建议,进一步促进污染防治制度健全和责任落实。□ 康 安 廖石金
原文链接:http://www.gxzx.gov.cn/html/szdt/38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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