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书记对省政协调研建议作出批示 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高效运转
“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给予特别关注。”日前,贵州省委书记谌贻琴对省政协人资环委报送的《关于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作出批示。
随后,省长李炳军也立即作出批示。省委副书记蓝绍敏迅速组织省生态移民局、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建议逐条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副省长郭锡文要求省生态移民局认真研究,积极借鉴报告中的意见建议,会商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后出现的问题。
为高质量推进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近一段时期,省政协副主席罗宁率省政协人资环委委员赴黔西南州册亨县、兴义市、普安县和晴隆县进行视察,并与相关部门座谈,形成《关于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于10月25日报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入住192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7.8万人。主要采取城镇化集中安置,其中183万人安置在县城和乡镇,9万人安置在中心村。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这“后半篇文章”,贵州省从建立健全“六个机制”和高质量推进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入手,确保后续扶持工作高效运转。
在视察中,视察组也发现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阶段存在的重要问题:产业发展政策需进一步与城镇化安置区衔接。目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大多在农村实施,需进一步加强与搬迁进城的群众就业的衔接。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安置区留下来的多为老年劳动力,人岗不相适问题较严重。后续管理治理仍需进一步补齐。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的可持续化存在问题,部分安置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好。后续扶持资金需进一步科学规划、加强投入。
为此,报告提出具体建议:梳理现有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乡村振兴政策,研究制定衔接政策措施。财政部门在衔接资金分配时,落实“钱随人走”原则。设立省级后续扶持专项资金,尽快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基金,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基本公共服务提档升级和配套产业分区布局。围绕后续扶持阶段实际拟定各部门新职责。完善社区治理体制,建强管理队伍等。
原文链接:http://www.bjzx.gov.cn/zxgz/qgzx/202111/t20211119_37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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