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闭幕
11月24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太原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6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及关于批准《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丽江市乡村清洁条例》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在昆明召开。
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将进一步修改完善,依法按程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及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研究)结果的报告,将按程序印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代表。
会议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根据报告,普洱市人大常委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分别依法补选王宁、赵瑞君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截至目前,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27人。
会议决定接受阮成发辞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系统、深入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以学习成果坚定制度自信、提升工作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王树芬、纳杰、杨福生,秘书长韩梅,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李玛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省监察委员会,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省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州(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 瞿姝宁)
原文链接:http://www.ynzx.gov.cn/xwjj/262474.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以基层之治为“中国之治...
24-12-24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24-12-24凝聚政协力量 爱心汇聚...
24-12-24民建宁夏区委会举办20...
24-12-24履职担当践初心 一枝一...
24-12-24自治区政协党组理论学习...
24-12-24李秀英主任率队赴佛山市...
24-12-24南宁市政协党组理论学习...
24-12-24
热门资讯
习近平赴山西考察调研
20-05-14为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凝...
20-04-23中纪委最近一年至少5名...
20-11-16习近平勉励山西:早日蹚...
20-05-14无名烈士墓修缮整治一新
20-05-14刚刚!最高检这样说:民...
21-01-07湖南省郴州市委政法委原...
20-05-14陕西省政协文史馆展品及...
20-04-23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永...
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