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获答复:多方发力促大型居民小区内部道路管理质量提升
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李良提交《关于加强大型居民小区内部道路管理的提案》。近日,该提案得到主办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回复。
“建议选择居住区内部城市支路条件良好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作为首批试点。居住区内部道路应分级明确,合理选择内部支路路网对外开放,并取消该部分路网的出入门禁。居住区试点对外开放后,开放的城市支路由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就这一建议,答复介绍,目前,区内大型居民小区主要集中在银川市。根据民法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区内部道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将小区内部道路作为市政道路对外开放需要突破法律和实践方面的限制。今年以来,该厅积极协调银川市和相关部门,正在以湖畔嘉苑为试点,尝试放开各组团之间的道路,拟由市政和交警部门维护管理,贯通小区内部道路和市政道路。在试点基础上,再向其他大型小区推广。 针对提案中“合理增加、变更停车泊位,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解决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等建议,答复表示,正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深入挖掘停车泊位资源。“银川市交警部门对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及老旧小区周边道路,实行21时至次日凌晨7时允许停车的便民措施,人性化缓解‘停车难’问题。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盘活停车资源,合理调整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路段的停车收费标准,提高现有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利用率,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建设立体停车设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 在严控地下停车位价格方面,银川市已深入摸排全市房地产项目地下停车位租售情况。组织各地相关部门督促续存项目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租售并举”措施处置闲置地下停车位,并利用“12345”、微博、政民互动等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只售不租”小区停车位经营管理者进行约谈。 在提案中,李良还建议“划分物业与市政权责、协同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责任体系;将部分小区空间变更为公共空间并提升智能化安防系统功能。”对此,答复介绍,全区正在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居民住宅小区智慧化水平,特别是智能化安防水平不断提升。该厅已启动《宁夏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将对涉及居民小区管理、道路权责和智能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修订完善。(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111/t20211123_464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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