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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聚焦特殊老年群体养老获答复: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 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质量

发布时间:2021-12-04 来源: 作者:佚名

  

  

  患有精神障碍的老人在老龄化人口中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仅自己生活艰难,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很多困难。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陈莉萍提交了《关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老人养老问题的提案》,呼吁应明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养老发展的政策方向,采取医养结合方式,为家庭无力照料的严重精神障碍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托老、养老服务。

  

  “调研发现,部分地方还存在明知监护人的监管作用发挥不到位,但没有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问题,以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有传染病病毒携带者,养老更加无处可去等问题。”陈莉萍说,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年老体弱,监护人无力监护时,希望为他们提供社会照料和服务,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尺。她建议在现有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基础上,增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托养区,由精神病专科医院所属市县的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联合出资,增加床位,完善硬件设施,配齐护理人员,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生活照料服务。加快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真正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养老问题解决到实处,让他们有尊严的安享晚年。

  日前,自治区民政厅对该提案进行了答复。答复中写到,2016年以来,自治区先后投入1.5亿余元,建设银川市、石嘴山、中卫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及宁夏社会福利院综合康复楼项目,新增床位1500余张,有效缓解了我区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救治需求。投入试点资金180万元,在贺兰县和西吉县开展照护服务试点,探索建立以居家(邻里)照护为基础、社区日间照料为依托、机构集中照护为补充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体系,并将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范围扩大到分散失能、半失能供养特困人员,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2020年,依托宁夏社会福利院专业优势,组织医疗专家组赴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红寺堡区等地开展贫困地区精神障碍患者救助行动,51名重症患者分批次住院得到免费治疗。

  针对提案中“加快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建议,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中已经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我区各级政府对规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规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答复中还写到,当前养老护理员短缺是全国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受限于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同时护理员的职称待遇等问题也难以解决。目前,我区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和协调,争取政策和财政支持,以全面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记者 邓 蕾)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112/t20211201_472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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