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矛盾终化解
(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张倩)近日,在重庆市城口县检察院、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成功促成一起纠纷长达六年的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和谐稳定。
2013年,家住城口县的刘某、汪某一同到福建漳平某机砖厂务工。同年11月,两人因不满工作安排发生冲突。在争吵过程中,刘某将汪某打成轻伤,后刘某主动投案自首。2014年5月,经漳平市法院开庭审理,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同时赔偿汪某各项经济损失8万余元,扣除刘某预先支付的3万元后,尚欠5万余元赔偿款未支付。判决生效后,因刘某居住地及财产均在重庆市城口县,漳平市法院遂将案件委托城口县法院执行。
2015年7月,汪某将刘某起诉至城口县法院,请求刘某支付后续医疗费用。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于2016年1月作出判决,要求刘某支付汪某后续医疗费1万余元。城口县法院在执行两案过程中查明,刘某经济困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到刘某家中查看,均未见到刘某本人。经汪某同意,城口县法院对所涉两件执行案件均作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今年3月12日,汪某向城口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反映,纠纷发生6年多,仍未拿到6万余元赔偿款。城口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在了解案情后,将案件线索移送给了城口县检察院。
城口县检察院接到案件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到城口县法院调阅案卷资料。为查明案件具体情况,调查核实刘某是否具有执行能力,承办检察官卢波和同事赶往刘某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向当地乡政府、村委会、邻居等了解情况,对刘某的家庭及务工收入情况进行了调查。
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卢波发现当天刘某恰好在家,便主动接触当事人,询问其不主动履行赔付责任的原因。经过一番劝说,刘某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
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卢波决定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在及时联系城口县法院执行局,与办案法官商量后,决定由检法双方共同出面,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沟通。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卢波知道促成和解急不得,要解“法结”,先解“心结”。他通俗直白地讲解当事人关心的相关法律问题,并向刘某说明了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考虑到刘某家庭情况相对困难,以及两家原本是和睦的邻里关系,又就赔偿方式、赔偿金额与汪某进行了反复沟通,取得了汪某的信任。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就和解达成一致意见。
3月19日,刘某和汪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刘某当场向汪某交付现金5000元,并承诺3天内支付完剩余赔偿款。在达成和解的次日,刘某便将剩余赔偿款项转入了法院执行账户。
目前,汪某已收到全部赔偿款,并向城口县法院申请终结所涉两案执行程序。至此,一起长达6年的矛盾积怨得到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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