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根中国大地的协商民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协商民主的长期发展和深入实践,极大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深化了民主的内涵,有力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提升了国家治理效能,巩固了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基础,彰显出中国民主的独特魅力和显著优势。
独特独有独到的民主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是“飞来峰”,而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始终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和发展,是有根、有源、有强大生命力的民主形式。
具有科学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加强领导地位的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社会政治力量和可以合作的同盟者的团结。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列宁指出,“要利用一切机会,哪怕是极小的机会,来获得大量的同盟者”。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提出了群众路线理论、统一战线理论。毛泽东同志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强调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的一大法宝,中国无产阶级要取得胜利,就必须在各种不同的情形下团结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阶级和阶层,组织革命的统一战线。毛泽东同志还提出了加强同社会各界进行协商的主张,强调“遇事多和群众商量,做群众的小学生”“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这些理论主张,为指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有深厚文化根基。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丰厚文化滋养。中国传统文化倡导中道、和谐,主张“和而不同”“推己及人”,追求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中国古代在国家层面有围绕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案件审理进行商议的廷议、集议和谏议等机制。在基层社会围绕本地公共事务和民事纠纷,有进行商议的乡老议事和宗族议事传统,蕴含息争止讼、和谐处世的理念,为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和化解社会矛盾冲突发挥了重要作用。协商民主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中国传统的协商文化进行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具有丰富实践积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开始了对协商民主的探索。抗日战争中,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按照“三三制”原则建立抗日民主政权,以“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的理念,与党外人士开展协商合作,开创了不同政治群体之间政治协商的雏形,为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以及国外华侨代表,充分发扬民主,协商建国大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协商民主探索前进。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提出和贯彻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合作方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协商民主探索不断推进。1978年,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举行,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1982年,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首次写入宪法。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些坚持不懈的探索,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在守正创新中深入展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党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民主党派中央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等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协商民主的新探索新实践在中国大地蓬勃展开,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
理论不断创新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极大丰富了协商民主理论,极大深化了对协商民主发展规律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能够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化了对协商民主原则、内涵、功能、发展条件、特点优势等的认识,为新时代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体系、发展协商民主实践,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制度程序保障更加健全。进入新时代,协商民主制度、程序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协商程序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增强。从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要求,制定协商计划、明确协商议题和内容、确定协商人员、开展协商活动、注重协商成果运用反馈,确保协商活动有序务实高效。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围绕政党协商,完善了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等;围绕人大协商,健全了立法协商制度等;围绕政府协商,规范了意见征集和反馈机制、听证机制、决策咨询机制等;围绕政协协商,完善了政协全体会议协商制度、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等;围绕人民团体协商,健全了人民团体参与各渠道协商的工作机制等;围绕基层协商,建立健全了乡镇、街道协商与行政村、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等;围绕社会组织协商,建立健全了党和政府与相关社会组织联系的工作机制和渠道等。不断健全和完善的工作程序、制度和机制,为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协商实践广泛多层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活动在各层级、各方面、各领域有序展开,呈现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协商主体更加广泛,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协商活动。协商渠道更加畅通,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形成了多种协商渠道协同推进、相互衔接的良好局面。协商层级更加多元,协商活动在中央、地方、基层有序展开,在各层级各部门有序展开。协商方式更加多样,既有提案、会议、座谈、论证,也有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等方式,形成了根据协商内容选择相应方式、统筹发挥传统方式和网络手段作用的工作方法。协商内容更加丰富,既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也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既涉及长远问题也涉及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包含国家大事、社会难事、百姓琐事,囊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形成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结合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宽协商内容的工作模式。
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遍布中国大地的协商实践,绘就了协商民主蓬勃开展的时代画卷。
彰显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
协商民主,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既坚持人民民主的原则又贯彻团结和谐的要求,既是社会进步的推进器也是社会稳定的润滑剂,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呈现鲜明中国特色,具有显著治理效能,彰显强大民主力量。
凝聚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协商民主坚持求同存异、理性包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既着眼长远利益又兼顾当前实际困难和问题。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可以努力形成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有效克服了一些国家不同利益集团、利益群体为自身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使沟通交流沦为“否决政治”而导致社会失序和撕裂的弊端。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协商,是协商民主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所在。
凝聚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协商民主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让社会各界人士贡献宝贵经验智慧,让各种意见建议依规依法进入决策程序,既是一个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广求良策的过程,也是一种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错误、切实规避失误的机制。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使越来越多来自基层的声音直达各级决策层,使越来越多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使各项决策更顺应民意、更切合实际、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可以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有效防止决策盲目化草率化迟滞化倾向。
凝聚民力,提高国家社会治理效能。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重要制度设计。协商民主坚持广泛参与、多元多层,强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多元主体在多个环节、多个领域持续发力,有利于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有利于在党的领导下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长治久安。坚持紧紧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是协商民主能够提高国家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原因。
凝聚民心,巩固扩大党的长期执政基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协商民主坚持协商为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从而能够真正赢得民心。协商民主坚持协商于民,在协商中,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支持,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有效促进了党和人民群众同心同向,巩固和扩大了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使党的事业长盛不衰、永葆生机。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实践证明,协商民主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有效管用的制度安排,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广阔发展空间的民主形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必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协商民主,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不断开拓人民当家作主新局面,不断谱写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新篇章。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主义民主研究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xxyd/system/2021/12/17/0300057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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