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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补齐垃圾分类“桶外”短板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致公党中央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青岛市政协常委、青岛市科协二级巡视员王军反映: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于7月份联合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就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作出部署,生活垃圾分类“桶内”短板有望尽快得以补齐。从调研情况看,我国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还存在着明显的“桶外”短板,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还需要在补齐“桶外”短板上下功夫。

  一是理解认识层面存在短板,工作的计划性、综合性较差。一些城市没有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全民参与,而是认为工作好坏主要取决于资金是否充足,将重心放在争取资金上,一些部门没钱就干不了事、工作就停滞不前,尤其是街镇一级基层政府“运动式”包打天下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是工作方法层面存在短板,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不足。多数城市缺少“废物流分析”的基础性工作,对生活垃圾的成分和含量等缺乏分析,主要是在“四个桶”的购买安放上发力,注重分类收集而忽视前期减量,治理方案和方法的系统性、可行性不强。

  三是法规执行方面存在短板,可持续性评价手段较弱。许多城市制订了相关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但是执行力较弱,管理方式较为松散,监督机制不完善,盲目买桶、先分后混的现象屡见不鲜,垃圾分类设施形同虚设;有些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三年,还没有对试点成效进行阶段性评价和总结。

  四是宣传工作存在短板,紧迫性、针对性不强。对垃圾减量、延缓填埋场使用寿命、解决“垃圾围城”等实际紧迫问题的宣教几乎没有,难以引起社会共鸣,不少群众认为垃圾分类是政府部门的事情,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较高但是参与率较低。

  对此,建议:

  一、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质。在加快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应抓住全民参与这个核心,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提出逐级减量、综合处理措施,以低成本、易操作为前提,制定简明的垃圾减量分类方法,帮助群众好分类、易分类、分好类,逐步养成减量排放和垃圾分类新习惯。

  二、注重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开展地域性“废物流分析”,对排放垃圾的成分、含量等进行科学分析,为源头性减量和末端化处理“两端”同时发力,科学、系统推动减量排放和分类收集提供基础支持。

  三、完善评价机制,强化法规的执行力。在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指标方面,不应以“四个桶”的投放数量等作为硬性标准,而应以分类垃圾和未分类垃圾的比例和垃圾减排量来评价工作成效。将激励引导与惩戒相结合,多在法规执行、政策激励和宣传等方面给予群众正反馈,避免出现“分类好了没奖励,分类错了要惩罚”,引导支持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和减量排放工作。

  四、强化宣教工作的针对性。借鉴日本京都的做法,推动各城市设立垃圾减量与分类科普教育中心,帮助群众提高认知度和参与度。充分发挥第三方组织的作用,开展垃圾分类减量科普教育,向社会传递垃圾分类相关知识,重点围绕垃圾分类、减量排放对解决“垃圾围城”、减少处置量、延缓垃圾填埋场使用寿命等实际问题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的宣传培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勇做垃圾分类工作的典范。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0027/202112/df2c0c59-23f6-4da8-9cd2-b224dd24c7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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