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获答复:全力推进我区农村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提升
“建议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村‘两委’女干部参政议政能力;完善培养机制,加大农村女性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深入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妇女参选的良好舆论氛围。”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杨彩虹提交《关于推进全区农村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提案》。近日,自治区妇联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答复介绍,新一轮《宁夏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草案中仍将到2030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列为主要目标,要求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注重从致富女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女大学生村官、女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努力推动全区农村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 自治区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也将“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的目标要求纳入到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当中,为农村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提供政策保障。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委换届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全区乡镇(街道)妇联换届的通知》,明确要求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由同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担任,选配专职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若干名,专职副主席由乡镇(街道)在编干部中的女性担任。 在加大农村女性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方面,自治区妇联积极发掘优秀的农村妇女,培养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通过举办基层妇联干部和执委培训示范培训班,带动市县妇联开展培训工作。市县妇联积极争取资源,举办基层妇干培训班,实现了基层妇联主席轮训一遍的硬性目标,截至目前,已培训基层妇联工作者3.5万余人次,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夯实了基础。 针对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氛围的建议,答复介绍,自治区妇联自觉落实思想政治引领政治职责,大力开展“巾帼心向党”系列行动,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切实提升农村妇女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农村妇女的参政意识。以村“妇女之家”为平台,推动建立和落实“妇女议事会”制度,组织妇女议事协商,参与村民公约等社会规范的制定修订,发挥妇女在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和基层民主自治中的独特作用。(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112/t20211214_477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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