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协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清风政协 > 正文

五一外出旅游,党员干部这些行为不能有!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天津市政协 作者:佚名

  假期外出旅游可以让下级单位或业务单位接待吗?

  一般来说,上级机关的工作人员与下级单位有工作上的隶属关系,与业务单位有合作关系,都会涉及执行公务。无论是下级单位或是业务单位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都有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都有可能与正常履行公务相冲突。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即使是不涉及执行公务,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同样是违纪行为,要受到纪律处分。因此,党员干部应当公私分明,在假期旅游等从事私人活动时,不能让下级或业务单位接待,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下级单位也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得违规提供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自己掏钱可以去私人会所消费娱乐吗?

  所谓的“私人会所”,就是以会员制消费形式,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会所已经从当初一种志同道合的联盟演变为相同社会阶层人士聚会、休闲的场所,会员身份也变成财富与尊贵的象征。由于会所兼具私密性、尊崇性和商务性,个别党员干部对会所消费日益青睐,这种高档、奢侈消费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有衍生出“会所腐败”的危险。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取得了明显成效。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严格自律,自觉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和奢靡娱乐场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因此,党员干部即使是花自己的钱也不得去私人会所消费娱乐。否则,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党纪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qfzx/system/2021/04/30/030003298.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协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政协法制网 zx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