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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防范产业园区建设中潜在的金融风险

发布时间:2022-01-07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省政协经济委员会
产业园区有拉动投资、培育产业、吸引人才、带动乡村建设的优势,可以成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但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园区建设简单依赖土地财政增长预期、无节制地融通资金大搞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存在引发金融风险、导致园区烂尾的潜在可能,值得引起注意。
一、继续采用旧的园区建设模式存在引发金融风险的危机。近年来,随着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三四线城市和普通县域招商引资难、产业布局难、企业培育难的问题愈加突显,土地增值和税基增长的空间已然不大,旧的建设模式已不适应新经济的形势,区域经济或产业行情稍有波动,园区就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引发金融风险,出现的地方城投企业发生债务逾期多与产业园区有关。如贵州省独山县曾提出每个乡镇都建工业园区,融资超过数百亿元,因诸多原因造成多项工程停工、园区烂尾。2019年以来,我省有些市县多起融资违约事件主要出现在旅游开发区、经开区等产业园区,有些园区虽未暴露风险但资金链也非常紧张。
二、注重短期政绩忽略长期经营是平台风险积累的主因。经过分析发现,城投企业大量的资产为对产业园区管委会或管委会其他下属企业的应收款,以及园区道路、管廊、绿地等公共设施按在建工程、存货等挂账,表面看起来资产规模不小,但经营性资产和现金流小到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全部营业收入甚至不能满足融资贷款的利息支出,更不用说偿还本金。
根本原因在于园区建设和平台管理政企不分,用行政命令代替市场运作。园区管委会把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安排给融资平台,只注重建设进度规模,很少明确预算资金用于支付工程代建等费用。融资平台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依赖金融机构融资,很少考虑第一还款来源和商业持续性,形成负债规模越来越大,资金成本很难控制,而金融机构能给这类平台提供资金看中的就是其业务的政府背景。这种模式不仅不具备经济上的可持续性,一定意义上是在透支或者外溢政府信用,形成的债务归根到底还是政府性债务或隐性政府债务;有些严重到由于其大部分资产为对管委会的应收款和园区基础设施,并与多个园区平台存在互保等问题,依法依规破产清算都不具可行性。
为此建议:
一、着力防范和化解园区金融风险。出台我省专门针对防范和化解园区金融风险的意见办法,特别是对已经出现违约风险的园区,建立风险台账,夯实市县责任,明确化解方案,定期推进解决问题,防止风险扩散。
二、加快推进园区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研究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的具体实现路径,落实对委托融资平台建设政府性项目实行严格预算约束的要求,避免融资平台继续扩大政府隐性债务。
三、科学规范产业园区的设立和发展。明确要求:新建产业园区应符合国家战略、市场需求、区域优势等,前瞻研究、科学规划、投融资匹配、产业服务培育等统筹考虑,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特别是要对园区及其下属平台公司的负债规模等进行限额管理,严控风险确保高质量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sxzx.gov.cn/dsj/sqmy/44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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