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曾小平同志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天津市政协
作者:佚名
(2021年6月29日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曾小平同志存在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撤销曾小平同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jgjs/system/2021/06/30/0300039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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