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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张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天津市政协 作者:佚名

  (2021年5月13日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主席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对违纪违法政协委员及时作出处理的决定》,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主席会议决定,撤销张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并在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予以追认。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jgjs/system/2021/05/18/0300034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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