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口的江浩然委员咋和马路较上劲了?
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确定后,很多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路上——如果说过去我们在意的是自己家有没有车、有几辆车,现在我们关注的是绿色出行,未来,我们的目光有可能会聚焦在共享出行方式的可持续性上。
全国政协委员江浩然,多年前在天津创业,成立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说白了,他是金融科技圈里的一员。但由于早年间就职于原国家计委长期规划与产业政策司、是中国第一部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执笔人之一的这段经历,让江浩然对道路交通特别感兴趣。在4年前接受我们的采访时他曾说过,年轻时的一件“得意事”,就是在路口支个“马扎儿”,坐在上面闭眼听,光是听车辆发动机的声音,他就能猜出这是哪个国家产的、什么牌子的汽车。
也正是这份情怀,使得江浩然这位金融科技圈里的大咖,为了百姓的绿色出行,在过去的3年里,连续写了3份和马路“较劲”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江浩然
让电单车跑得更稳更远
前两天,江浩然告诉我们,他围绕“将电单车换电网络建设纳入国家新基建名单”提交的提案,得到了回复。之所以提这份提案,他的初心是为了让每天国内骑行需求多达7亿次的电单车能跑得更稳更远,加之电单车本身就是减碳“利器”,所以这种出行方式如果从基础设施角度得到更多保障,对“双碳”目标实现是有好处的。
而在国家能源局给予的提案回复中我们看到,交通运输部已于2020年8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助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行业创新基础设施”等有关要求。
关于鼓励地方政府布局“电单车换电网络”项目的建议,该局也表示要尽快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推动电池标准化工作迅速落地,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关。
把自行车道“还”给自行车
时间调回2019年全国两会,当时“双碳”目标尚未提出,江浩然提交了《关于推进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规范和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提案》。
“当时的初衷是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想法很简单,就是希望在现有交通基础设施中,把多年前就划定的自行车道‘还’给自行车、共享单车。我记得那时共享单车模式还被很多人质疑,比如押金问题、随便停放和安全问题,也有人对城市出行者规范使用共享单车感到担忧。但我认为这些都不是最核心的内容,我们要重点关注的,是要鼓励一部分人使用慢行交通系统,骑车上路,共享出行,缓解机动车路面压力。”江浩然这样说。
在当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予的提案回复中我们看到,除了赞同江浩然的建议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结合这些建议,进一步研究提高慢行交通系统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指导地方继续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共享单车发展政策。二是指导地方做好慢行交通系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出台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技术导则,创造绿色出行的良好道路环境。三是指导地方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共享单车不规范停车及损害共享单车等违规行为的文明执法。
“现在看,这些措施都落地了。”每当经过地铁站口看到排排整齐摆放的共享单车、看到自行车专用道变得名副其实,江浩然说,他仿佛又看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北京马路上的自行车大军,也为自己建言献策推动了共享出行,感到自豪。
电动自行车也可以共享!
慢生活、最后一公里的出行要求,可以交给共享单车。那么中途出行,除了开车或者自家买电动车外,是否也有共享的可能?
秉持这种思维,2020年,江浩然提交《关于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为突破口推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实的提案》。
这件提案的一个大背景是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于2017年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江浩然认为,这是基于当时条件做出的判断,现在已时过境迁,而且相关政策也在变化,比如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各地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政策正在相继松动。但更多地区对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这一新业态,仍然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
“任何新事物出现或者是未经量化之前,总会有它不可控的风险。但我认为,当真实需求摆在那儿,‘不鼓励发展’的指导意见就需要动态地重新审视。”本着这个思考,江浩然建议,相关立法部门、管理部门提前介入,根据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爆发式发展的趋势,提前规制、引导。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车辆数已接近200万辆,用户上亿,甚至改变了一些城市的交通格局。可借鉴参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的发展,从国家到各地政府提前介入,引入相关企业、用户、专家学者参与相关立法,有前瞻性地规范、引导行业发展。
交通运输部随后给予的提案回复中表示,江浩然提出的探讨调整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不鼓励发展政策、提前规制和引导其发展等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我部将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协调联动,密切跟踪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情况,及时总结相关经验教训,统筹平衡安全与便利出行的关系,评估完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政策。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地方按照安全第一、包容审慎、因城施策、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确保城市交通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稳步探索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落实新国标,从源头防控电动车自行车使用风险。”
又是一次对百姓出行有助益的提案落地,对于江浩然来说,站在马路上,看人来车往,他说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好像那些路和车,都与他有关。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wylz/system/2022/01/19/0300060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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