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亮点工作回眸之二
立法为民,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亮点工作回眸之二
砥砺奋进新时代,步履铿锵又一年。
202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加强立法和法律监督,为加快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团结和谐、开放包容、文明法治、宜居康寿的壮美广西贡献人大力量。
靶向聚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殷殷嘱托,“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广西发展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巨大,高质量发展其时已至、其势已成。
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大力助推产业振兴、科教振兴、乡村振兴、区域发展等战略实施,助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如何推动产业振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推动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传统产业提层次、强实力,推动新兴产业快成长、上规模。制定投资促进条例,强化投资者权益保障,提高招商引资竞争力,为产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在助推乡村振兴方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项目,牵头完成起草任务,年内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推动建立壮乡特色的乡村振兴制度,让统筹谋划和科学推进乡村振兴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农村公路条例、农村供水用水条例,修订林木种苗条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北部湾经济区立法协同,召开北部湾及广西自贸试验区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协同联席会议,就各设区市五年立法规划项目进行沟通、协调,指导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在农贸市场管理等领域开展协同立法,促进北部湾及广西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抢抓机遇
推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今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这是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近20年来最重要的成果,将为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注入全新活力。
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如何展现新作为?如何助推我区服务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扣人大职权,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抢抓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的新机遇,全力推动把我区独特区位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
——紧扣高水平扩大开放合作。开展广西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会展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完善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等机制,推动中国—东盟开放合作走深走实。
——紧跟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起和推动重庆、四川、广西等7省区市人大在南宁召开协同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研讨会,建立沿线省区市人大协同服务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协作机制,搭建协作平台。加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广西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打造面向东盟服务“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新高地建议的跟踪对接,推动建议有关事项落实。
——紧抓开放引领。以开展外向型经济相关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等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动外商投资广西,促进具体领域和项目的务实合作。全力推动“线上外事”工作,不断深化与老挝、越南等国家的地方议会的友好交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进一步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等专题调研,上下联动助力广西高水平对外开放。
履责于行
推动民生实事落地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持续擦亮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
听取审议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压实固体废物监管责任,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
以民为本,加快补齐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短板。
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定爱国卫生条例、中医药条例,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推动爱国卫生运动由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听取审议关于我区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强社保基金运营监管,促进基金使用提质增效。
立足于“优”,巩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听取审议关于我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指导自治县完成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立法计划制定工作,印发《关于建立与设区的市、自治县人大民族工作联系沟通机制的函》,打造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
着眼于“细”,完善社会建设领域法治保障。
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解决城市管理领域多头执法等问题。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规范争议处理程序,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在全国率先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廖志荣
原文链接:http://www.gxzx.gov.cn/html/szdt/39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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