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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提案在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中的作用 ——市政协提案工作成果综述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天津市政协 作者:佚名

  

  

  

  2020年,市政协坚持把提案办理作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把增进共识作为提案办理协商的主要任务、把凝心聚力作为提案办理协商的主要目的,以重点提案协商督办为抓手,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把协商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不断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努力做到“办好一件提案、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

  增加重点提案数量

  提高重点提案比例,改进遴选方法,采取由“提”“办”双方联合推荐的方式,遴选出90件市政协重点提案,重点提案的比例由原来的不到3%提高到10%。研究制定《2020年市政协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安排》,由主席会议成员督办12件重点提案、各专委会督办78件重点提案,构建了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两个层面督办重点提案的工作格局。

  

  深化督办协商

  重点提案督办协商会前,走访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了解提案提出的背景、具体建议及办理进度,组织委员围绕提案办理开展实地调研考察;督办协商会中,承办单位通报情况更加全面具体,委员发言更加积极热烈,增进了沟通,凝聚了共识;督办协商会后,承办单位主动与委员联系,认真落实委员意见建议,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逐件逐条抓好落实。一年来,市政协共组织委员和各界代表520多人次,先后与40多个承办单位,开展重点提案督办活动60多次,把提案办理的协商过程有效转化成有关部门采纳委员意见建议的过程,转化成委员深化对政策理解、知情明政的过程,收到了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成效。

  推进制度创新

  市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制度建设,坚持以提高质量为导向,以工作实践为基础,不断推进制度机制创新,努力为提案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年内,围绕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等目标,先后修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审查工作细则》《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提案双向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探索性提出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提案双向评价工作机制。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zxgk/system/2021/02/02/030002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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