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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呼吁:解决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问题

发布时间:2022-02-19 来源: 作者:佚名

  

  

  近年来,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城市交通一大“痛点”。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问题的提案》。

  

  提案介绍,以银川市为例,目前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06.5万辆,而市内停车位约为65万个,停车泊位缺口近50万个,停车难问题突出。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在相关调研中发现,不少建成三年以上的小区,大多地上停满了车,而地下车库利用率很低,有些小区地下车位利用率连20%都达不到。

  “究其原因,一方面开发商较多考虑建设成本回笼和投资预期收益,对所建地下停车泊位‘只售不租’,少数开发商即使出租地下停车泊位,比例也很低;另一方面,一些拥有车辆的业主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地下停车位,从开发商处也租不到地下停车位,只能将车辆停放到地面车位。”为此,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建议,全区市、县(区)根据当地停车问题的实际情况,对地下停车场资源进行全面摸底,在积极推动实施地上、地下停车差别化收费的同时,建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住宅小区车位租售管理相关政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全区住宅小区停车秩序。在开展源头治理,规范车库(位)租售行为方面,要求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现场公示小区车库(位)配置、租售数量、价格等信息,将“车库(位)租售办法”书面告知买受人。强化存量监管,提高地下车库(位)使用效率,摸清建成住宅小区地下车库(位)或综合停车设施未售出存量情况,要求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车库(位)租售办法,包括租售比例、位置、价格、分配办法等内容,并进行公示。

  提案还建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破解停车难、难管理的问题,要求老旧小区物业企业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结合实际将增建、增划停车位列入改造计划,改造后的停车位纳入物业统一管理,租金收入用于弥补物业费不足或纳入公共收益,定期公示收支账目,确保停车有序、管理到位。(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202/t20220215_509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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