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诚林:将网络直播、短视频纳入法律监管范围
□ 记者 李荣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其中短视频、直播成为全民新的娱乐方式。我国6—19岁网民规模达1.58亿,占网民整体的15.7%。未成年网民规模持续增长,看直播、短视频的比例增长49.3%。
“随着直播平台和网络短视频的日趋流行,关注网络视频的青少年越来越多,甚至趋于低龄化。”住陕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万寿八仙宫住持胡诚林说,由于移动端APP的快速发展,网络短视频平台鱼龙混杂,这种新的社交方式也带来新的隐患。有的短视频涉嫌侵犯未成年人肖像权等权益,抄袭泛滥,版权保护缺位,造成视频内容同质化严重。
胡诚林说,由于审核不严,一些猎奇、低俗的内容充斥其中,甚至有视频打起了色情、暴力的“擦边球”。传播这些不健康信息,极易引起青少年盲目模仿,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由于监管技术落后、立法及互联网企业自身管理相对滞后,造成短视频出现信息和文化失范现象。
目前,中央网信办已指导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了“青少年防沉迷系统”,但在具体应用中还存在人为可控、平台管理不严等问题,未能有效发挥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
“要完善立法,将网络直播、短视频纳入法律监管范围。”胡诚林建议,要制定专门针对网络平台上传短视频的实施细则,将其纳入时间管理和分类提示的监管范围,坚持规范管理和鼓励创新并重,引导和支持网站平台提供适合青少年使用模式的产品和服务,对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短视频内容设置自动屏蔽系统,对涉事平台及个人勒令撤销、制止或者停号。
此外,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加大社会舆论引导,指导家庭、学校、社会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积极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世界,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塑造健康人格。
原文链接:http://www.sxzx.gov.cn/wyfc/45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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