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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洋委员:禁止生产使用 常规一次性塑料袋

发布时间:2022-03-12 来源: 作者:佚名

  

  “据统计,2019年我国每天使用塑料袋约30亿个,年使用量超过400万吨。”今年全国两会上,住宁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谈道,一次性塑料袋使用数量惊人,对人体和生态环境危害巨大,建议国家出台更严厉、更具体的监管措施,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常规一次性塑料袋。

  洪洋委员说,塑料中含有复杂的化学物质,对人体危害巨大。而大家却经常用一次性塑料袋包装食物,甚至连同塑料袋一起加热食品,或盛高温食物,聚乙烯、聚氯乙烯和铅等16种以上有害物质将渗入到食物中,对人的肝脏、内分泌、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造成生育力下降、男性雌化、智力下降等。塑料也对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危害。早在1998年,在世界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就发现废弃塑料袋,超过6000米深处的“深海垃圾”,一半以上是一次性塑料制品,它们缓慢释放的剧毒物通过海洋生物最终进入人类餐桌。塑料在土壤中降解时间需要200至500年,既影响土壤透气性,阻碍水分流动和植物根系发育,还影响土壤酸碱度,使土壤环境恶化。塑料袋随风飘扬,既污染空气也污染视觉。

  “立法严重滞后,且约束力弱;‘限塑令’效果不佳……”洪洋委员在分析一次性塑料袋失控原因时说,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防治白色污染和包装废弃物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虽有涉及,但固体废物的外延十分宽泛,无任何条款对白色污染的行为及后果进行限制和制裁。我国施行的“限塑令”不是法律法规,约束力较弱,从当前一次性塑料袋铺天盖地的使用情况就能看出其效果。洪洋委员建议,尽快出台法律法规,严格界定特殊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范围,明确生产、销售和使用者的法律责任。明确特殊一次性塑料袋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的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及失职罚则,让一次性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法可依,有部门监管,失职有人追责。(记者 马 敏)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203/t20220310_519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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