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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实效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2-03-26 来源: 江西政协新闻网 作者:佚名

  ● 盛昕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政协民主监督的特色是协商式监督这一论断。近年来,省政协经济委围绕充分发挥协商式监督的特色优势,提高政协民主监督实效,立足实际组织开展民主监督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与实践。

  旗帜鲜明讲政治,既坚决对标对表,又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一是确立选题立项标准。要着眼于大局全局,着眼于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党政抓什么,百姓盼什么,政协就监督什么,把党政“点题”、改革“难题”作为民主监督“破题”方向。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映山红行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省企业上市工作和资本市场发展的行动纲领,省政协经济委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选题立项上把握重点、靶向发力,就“映山红行动”实施情况持续开展民主监督,进一步助推党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认真研究起草监督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使监督工作有题目、有计划、有载体,并及时向省政协党组报审,推动协商式监督力度、节奏与省委要求、省政协实际相匹配。三是把政策和业务学习贯穿履职始终。在开展监督工作前,坚持做到“三必学”:党中央文件怎么讲、省委省政府怎么讲、有关主管部门怎么讲,认真学习与监督议题相关的文件、法规和政策,知情明政,吃透上情,确保“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

  坚持贯彻协商民主理念,既讲方式方法,又讲目的效果。协商是政协工作的鲜明特征,协商式监督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为一体。一方面,用协商的方式监督,把协商与监督紧密结合。政协在开展民主监督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始终把平等、商量、合作、民主的协商精神,贯穿监督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始终以“旁观者清”的超脱而不是站在对立面来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在解剖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中,既体现协商精神,又体现监督价值。另一方面,坚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力求解决问题、凝聚共识。省政协经济委在开展“映山红行动”民主监督过程中,从支持企业上市的角度出发,注重把好角度、找准位置、选准方法,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请进来协商、走出去到企业现场座谈等方式,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共同探索破解问题的新办法、新路径,使监督过程成为解决问题、凝聚共识的过程,为助推企业上市扫清了一个个重大瓶颈障碍。

  力促成果“落地”,既提出对策建议,又持续跟踪问效。协商式监督不能总是指手画脚挑剔错漏,指出问题还要提出相应对策。要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在遴选参加监督活动的政协委员时,有意识地增加专家型委员比例,专业人干专业事,确保问题找得深、找得实,提出的对策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同时,推进监督成果转化,关键还要改变过往“只管耕耘,不问收获”的工作思路,健全完善跟踪落实机制。近年来,省政协经济委坚持民主监督课题持续跟踪调研和“再监督”,就“映山红行动”实施情况盯住不放、持续发力,一年接着一年做,从2019年起连续3年开展跟踪问效,有力助推党政部门出台硬实举措,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重难点问题更好解决,许多企业负责人发自内心地感谢政协的监督、推动和帮助。

  协商式监督作为政协履职的重要发力点,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只有持续在实践中探索、在发展中创新,用好传统“验方”,探索时代“新方”,才能不断推动新时代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省政协经济委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s://jxzx.jxnews.com.cn/system/2022/03/25/0195765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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