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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民主党派内部监督 根本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发布时间:2022-05-14 来源: 天津市政协 作者:佚名

  民主党派开展内部监督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

  民进山西省委会开展会内监督试点工作,这是民主党派加强内部监督在山西的实践探索。一年来,民进山西省委会积极作为,先行先试,在民进中央和中共山西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吸收借鉴山西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的经验,不断探索内部监督的新路径,建立起民主党派省级组织内部监督体系,制定各类制度70余项,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笔者深切体会到,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做好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确保内部监督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内部监督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广大成员切实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穿到内部监督理论研究、制度设计与监督实践各方面全过程。

  明确内部监督政治定位。进一步明确“内部监督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以民主党派章程为依据,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丰富和发展内部监督职责定位的内涵。

  突出内部监督政治责任。善于从监督中发现政治问题,进一步夯实新时代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思想领导,保证内部监督理论研究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

  理论上溯本清源。民主党派通过内部监督推动加强自身建设,是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制度上架梁立柱。一是搭建内部监督制度“四梁八柱”。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重在事前”的内部监督思路,构建长效规范的教育警示机制、重点突出的各类监督机制、有效衔接的内外监督机制等内部监督制度框架,形成以教育强化自爱、以监督强化自律、以惩戒强化自警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模式。二是健全内部监督组织机制。完善内部监督组织架构,在统战部门的支持下,积极推动民主党派市级组织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并在有条件的基层组织设立内部监督委员,实现内部监督向基层组织延伸。三是完善内部监督程序机制。依照内部监督的内容、职责、方式,制定相应的规则、程序、办法,严格行使监督权力,实事求是履职尽责,保障内部监督制度更加成熟,推动内部监督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内部监督各方面全过程。四是建立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从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骨干会员、民主党派机关及基层组织不同层面,围绕思想政治、参政议政、作风纪律等方面,建立内部监督履职评价机制,包括履职考核指标、评价内容、履职记录等。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领导,内部监督形成职责明晰、协同配合的运行机制

  明确内部监督对象。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和内部监督条例中都明确规定内部监督的对象是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全体成员,其中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领导机构成员、各级机关的民主党派成员是内部监督的重点。在开展内部监督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抓关键”和“全覆盖”的关系,真正发挥内部监督在自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丰富内部监督内容。一要重点抓住关键“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集体领导的各项议事规则和制度规定,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形成对“关键少数”的全方位纪实性监督约束。二要突出抓住关键“事”。把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方向作为内部监督的首要任务,把构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预防教育体系作为内部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各级民主党派机关监督作为内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民主党派成员遵守党派章程、履行党派职责等情况纳入公开监督之中,进一步增强党派成员的“底线”意识和自律能力。三要着力抓住关键“点”。有效防控“人、财、物、事”的风险点,抓实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做实做细对各风险点的日常监督。同时,建立与有关单位中共党组织对内部监督对象联系反馈机制,为切实做好内部监督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探索内部监督形式。一是实行各类会议监督。制定民主党派各类会议的相关规定和办法,确保各项决策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二是进行述职评议监督。对各级民主党派领导班子进行监督,全面评价其贯彻执行党派章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自身建设、落实组织决定等情况;对党派领导班子成员及“关键少数”思想作风、合作共事、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其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三是开展谈心谈话监督。适度扩大谈话范围、丰富谈话类型,实行民主党派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监督委员会委员与“关键少数”谈心谈话制度等。四是建立日常履职监督。民主党派各级组织领导班子和内部监督委员会各负其责,对监督对象日常履行党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履职情况评价机制和履职档案管理办法。五是做好专项监督。在日常监督基础上,聚焦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和民主党派重点工作,将主题学习教育、贯彻制度情况、换届等列入专项监督事项。六是推进执纪监督。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委员会专责机构的作用,按照分级受理、分类办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纪律处分事实认定规定等制度。同时,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积极探索形成纪委监委、统战部门、民主党派的协调、协商、协同机制,为实现党内监督和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贯通融合形成有效路径。七是抓好“智慧监督”。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打造“数字+监督”的智慧监督模式。

  (作者系民进中央副主席、民进山西省委会主委卫小春)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xxyd/system/2022/03/17/0300068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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