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对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孙春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7月2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重点,以完善生育服务体系为支撑,以降低婚嫁、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为保障,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保障人口发展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孙春兰指出,要抓紧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清理废止社会抚养费等规定,加强政策调整衔接。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扩大妇幼健康资源供给,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等支持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提供多种形式托育服务,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研究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房优惠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尊重妇女生育价值,严格落实产假、哺乳期假等制度,依法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0015/202107/a87a59db-37d4-44ed-b372-3383983394c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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