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协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协要闻 > 正文

禁捕会导致淡水鱼价格上涨? 湖北省政协委员回应:十年禁渔利在长远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禁渔是保护汉江渔业资源,修复汉江水生态过程中非常好的措施,不会引起淡水鱼价格上涨。”近日,在湖北省政协召开的“加强湖北汉江流域江河湖库和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民主监督协商会上,湖北省政协常委、长江水利委员会副总工程师黄艳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分类实行禁捕。汉江作为长江的重要通江河流之一,属于重点禁渔区域。2020年7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规定汉江干流湖北段上起郧西县夹河镇、下至武汉市汉阳区南岸嘴,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汉江禁渔的最终目标是修复和恢复汉江水生态系统功能。”黄艳说,促进水生态系统的修复需要采取水库增殖放流、生态调度、生态流量保障等综合措施,禁渔是众多水生态修复措施中的一种。

  “今年以来,市场上淡水鱼价格出现明显上涨,很多老百姓认为这是长江和汉江禁渔引起的价格上涨,其实不然。因为之前市场上销售的淡水鱼也主要来自人工养殖,鱼价涨幅较大的原因主要还是养殖户减少、供应量下降、养殖成本增加等等。所以这个价格波动也只是个市场行为,长江、汉江禁不禁渔,对淡水鱼价格影响是不大的。”黄艳说。

  “但是鱼类市场价格上涨显著,也要警惕鱼塘养殖规模增加带来的次生环境影响。”黄艳认为,鱼类市场价格上涨势必带来水产养殖热情提升,现在部分地区已开始推行鱼塘高密度养殖技术。水产养殖水体中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均劣于地表水Ⅴ类水标准,而高密度养殖水体水质指标更差。因此,需警惕鱼塘养殖规模或养殖密度扩大后养殖水体排放(换水)带来的次生环境影响。

  汉江生态保护与治理关乎国计民生,十年禁渔利在长远。黄艳在省政协专项监督协商会上也向湖北省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开展丹江口及其坝下河段鱼类常态化监测和跟踪分析与评估,重点监测汉江中下游鱼类种类、种群数量,产卵场分布状况、渔获量等要素,评价禁渔效果、资源恢复效果、存在的问题等,提出措施优化及调整的建议。“同时,优化渔业资源补充方式,完善水产养殖环保制度建设,推进湖北省水产养殖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充分挖掘湖北省水库、湖泊自然养殖潜力,发展水库生态渔业,鼓励各水库湖泊采用增殖但不投饵不污染的生态养鱼方式提高渔业资源量。还要定期对上岸渔民就业状况进行评估,多举措提高渔民转业、就业,防止由于就业的不稳定带来偷捕、滥捕。”

  据悉,围绕湖北汉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是十二届湖北省政协一以贯之的重要监督活动。从2018年开始,省政协先后聚焦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岸线保护与利用等问题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取得很好的成效。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形成了省政府领导批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部门积极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主持此次监督协商会的湖北省政协主席黄楚平表示,要进一步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参与度、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精准度、提升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度,充分发挥各党派团体、界别、政协智库的作用,系统联动,选准切口、久久为功,为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作出政协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0579/202108/35bc7c39-81bf-413f-9252-44192efaaca7.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协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政协法制网 zx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