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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 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意见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

  意见要求,要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要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和平安建设能力。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要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公益慈善事业。要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做好规划建设、整合数据资源、拓展应用场景。要加强组织保障,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改进基层考核评价、保障基层治理投入等。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0015/202107/9637d55b-5f56-4db0-9dd3-10b9214fbcf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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