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管理
银川市金凤区政协反映,近年来,随着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指导意见的出台,已建成楼房的加装电梯项目日趋增多,极大方便了辖区居民的生产生活。但随着加装工程不断深入,由业主自主商议、自我管理的方式,在前期监管和后期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也不断凸显。
目前,我区电梯加装项目均采用“业主主导、政府指导”的原则进行,住宅单元中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加装电梯,且多数电梯均为业主代表委托第三方电梯公司全权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安全检测等,均由电梯公司一家承担,相关的建设手续只需在社区、物业办备案即可,没有权威的机构进行监管和检测,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和安全风险。
按照《银川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银政办规发〔2019〕5号)要求,“协商明确其中一个共有人管理电梯”,因此大多小区将电梯的使用登记在业主代表的名下,个人成了电梯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管理责任人,日常管理不到位。加之电梯每年都要进行安全检测,业主往往均为非专业人员,导致相关责任和义务无法落实。一旦出现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安全责任的追究、事故伤害的赔偿等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为管理带来了难度、为社会也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电梯是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磨损、故障或者零配件的更换在所难免,如出现设备主要部件损坏需大修,维修、更换费用动辄上万元。老旧小区没有大修基金,或者大修基金属全体业主,不能用于部分业主的电梯修理,这笔费用只能由加装电梯单元的业主进行自筹,但单元业主较少,分摊费用较多,维修资金收取困难,导致电梯故障不能及时维修而停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银川市金凤区政协建议,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由住建部门牵头,借鉴发达城市相关成熟经验,成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服务中心,全面负责电梯的方案设计、施工、维保及权益维护相关工作,将加装项目的全流程纳入监管范围,着力提升加装项目的质量和成效。
进一步明确电梯管理责任,电梯使用单位和安全管理为个人,存在诸多风险和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应出台政策,明确加装电梯必须签订一家物业公司,将加装电梯管理责任明确到本小区物业公司或是委托其他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由物业公司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履行使用单位义务,及时对电梯进行维修维护,避免安全责任不明确、承担能力不够等扯皮问题出现。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sqmy/sqmydsyjwyh/202206/t20220622_564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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