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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河长”加入木兰溪“护河大军”莆田选聘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

发布时间:2022-08-05 来源: 福建政协 作者:佚名

  “一名委员河长负责一条河(河段)或一座湖(库);原则上市县级河道由市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乡级河长由县(区)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近日,莆田市政协办公室下发《莆田市“委员河长”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拟在全市范围内邀请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

  “委员河长”将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凝聚共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重点聚焦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控水域岸线等内容,不断完善河湖管护社会监督体系,协力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河、智慧河、幸福河贡献力量。

  《方案》对“委员河长”的选聘要求条件、程序办法作出具体规定。各级政协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委员参加“委员河长”工作,按照属地就近原则,推荐在莆(村居)的政协委员,负责挂钩所在地的河湖。被推荐委员要具有一定的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知识,了解水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关注河湖长制,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主动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有一定时间和精力参加监督、参谋、巡查、宣传、联络、示范活动。任期内,“委员河长”将承担参与巡河、视察调研、建言献策、监督评价、宣传引导等职责任务。

  《方案》指出,各级政协、各级河长办、相关河湖(段)长、责任单位要积极为“委员河长”履职提供保障服务。将建立积分奖励机制,具体得分由市政协和市河长办根据委员履职情况评定。同时,创新智慧管理机制,在莆田市智慧河长综合管理平台河湖信息模块中增设“委员河长”角色、开发“委员河长”巡河APP,把“委员河长”巡河发现的上传平台涉河问题,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促相关问题整改销号。

  


原文链接:http://www.fjzx.gov.cn/pts/1543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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