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2022年8月30日)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中,广大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诚履职、努力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朱琴等397名同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等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新时代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他们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立足本职、真抓实干,扎实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书写了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希望受到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为人民幸福而奋斗是最大幸福。当前,我国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党中央号召,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标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业绩,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原文链接:http://www.gxzx.gov.cn/html/szdt/4286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广西蚕桑“芯片”破茧而出
>>下一篇:广西与国务院国资委和国铁集团在京举行工作会谈
最新加入
检察公益诉讼10周年座...
24-12-23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5周...
24-12-20李强主持国务院第十一次...
24-12-18“协”各方 “同”前进
24-12-18我区扎实推动医保便民利...
24-12-18民进宁夏区委会建议:持...
24-12-18交通建设提速,推进高效...
24-12-18贺兰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
24-12-18
热门资讯
习近平赴山西考察调研
20-05-14为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凝...
20-04-23中纪委最近一年至少5名...
20-11-16习近平勉励山西:早日蹚...
20-05-14无名烈士墓修缮整治一新
20-05-14刚刚!最高检这样说:民...
21-01-07湖南省郴州市委政法委原...
20-05-14陕西省政协文史馆展品及...
20-04-23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永...
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