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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构建协同高效“大应急”格局——自治区政协委员聚焦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献良策

发布时间:2022-09-11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自治区政协委员围绕加强我区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献良策、出实招。

  畅通“生命通道” 提升城市应急能力

  消防通道是在发生火灾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通道”,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必须时刻保持畅通。“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我区还存在群众安全意识薄弱、监管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物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一些私家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消防通道内,占用消防通道,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自治区政协委员杨玉洲说。

  今年,杨玉洲提交了《关于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监管畅通群众“生命通道”的提案》,指出住宅小区内消防通道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但住宅小区周边非交通要道及消防通道的主管部门不明确,许多都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出现被占用、堵塞、封闭等情况。应尽快明确主管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建议消防、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专项整治,根据检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合力,彻底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问题,确保住宅小区消防安全。

  提案建议,合理规划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从规划设计阶段开始严格把关,配备停车场(库)扩建增建预案,以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做好封闭式小区车位调配,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道路两侧划定夜间临时停车位,供居民停放车辆。将城区停车场设计与消防通道布局建设纳入城市改造总体规划,制定调配方案,建立小区综合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缓解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的停车压力。提高物业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消防控制室、小区监控中心等重点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通过开展小区实地消防演习、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提高物业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留设消防通道、回车位置,按交通道路标识要求在小区内标出禁停位置和消防通道边缘线。”杨玉洲表示,除做好日常登记、解决停车纠纷外,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主要出入口处和中心活动场所安装固定告示牌,在小区内出现车辆堵塞消防车通道时,物业服务企业应通知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加强宣传教育和消防逃生自救教育,使广大群众了解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了解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性,做到自觉维护消防通道畅通。

  持续深化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应急救援是应对突发事件、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虽然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加强,但仍处在融合、调试、变革阶段,与基础保障、机制运行等相比较还存在不小差距。”自治区政协委员马丽告诉记者,通过大量实地走访,她发现我区部分应急职能调整不到位,应急机构体系未完全贯通,指挥机制和消防救援、抗震救灾、森林消防存在交叉管理、调度不顺等问题。救援调度保障不足,救援装备建设投入不足,设施装备落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不足。当前,我区预案体系尚不完善,职能部门之间协作、应急响应机制衔接、应急资源调整、抢险救援力量整合还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马丽在《关于推进我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提案》中建议,强化应急管理保障,完善应急基础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各市县财政应逐步增加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根据需要逐年配置现代化高精尖应急装备和指挥救援车辆,形成科学合理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装备格局。”马丽说,应尽快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统筹协调部门和镇村,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完善,建立应急预案体系。预案编制修订要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规律,重点针对近年来易发生事故灾害的主要领域、重点环节的遗漏和不足,补充相应的防控措施和手段。

  提案建议,要健全应急预警监测,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大排查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违规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回头看”隐患整改标准。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效能,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充分整合现有应急队伍力量,注重发挥基层镇村组织、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作用,培养构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 (记者 罗 鸣)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209/t20220906_591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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