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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张朴宽:关注小微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清运处置

发布时间:2022-09-18 来源: 北京市政协 作者:佚名

  医疗行业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行业,具有较大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单从医疗废物的危害性来讲,它就具有致死、致病、高传染等极其危险的属性,清运处置门槛较高。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医疗废物清运处置运力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尤其是小微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清运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不仅增加了机构的负担,也带来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目前北京市有医疗机构千余家,但能提供清运医疗废物的企业只有4家。如此众多的医疗机构产生大量医疗废物,而具有清运资质的企业数量过少直接导致运力不足,无法满足正常的清运需求,造成供需关系失衡。

  清运医疗废物对车辆要求较高,不但要满足一般的防遗撒功能,还要具备一定的防空气扩散等更为严密的防护措施。因此,能够满足医疗废物清运的车辆相对较少。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医疗废物清运车辆实行线路管理,只能在批准的区域内开展清运工作。加之清运企业数量有限,各方因素叠加造成清运车辆奇货可居。企业生产经营要追求效益,医疗废物清运按照重量收费,清运车辆倾向于选择集中度高、装载量充足的大型医疗机构。而小微医疗机构地址分散,医疗废物产生数量少,清运效益不高,清运企业对该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清运没有积极性。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北京市《加强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规定,各区可以依托辖区大型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环卫中心等机构,建立小微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体系,组织小微医疗机构通过“小箱进大箱”“就近集中、转运收集”等方式集中处置医疗废物。但目前此项工作没有相关部门牵头,体系建设更无从谈起。

  建议引入市场机制。医疗垃圾作为危险化学物品,其清运虽然需要专业机构,但清运工作本身科技含量并不高,只需要满足清运条件就可以实施。政府有关部门应在政策法规框架内,让企业进行充分竞争,增加从事医疗废物清运公司数量,从根本上缓解运力不足问题。

  合理整合资源。交管部门可以打破现有管理模式,让符合医疗废物清运条件的车辆无地域限制,把有限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

  跨部门联动。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协调环保、交通、医政等各相关部门,建立起以大帮小的医疗废物清运处置体系,提出明确要求,统一解决运力问题。

  加强行业管理。明确医疗废物清运机构的社会责任,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在合同期内,医疗机构提出清运要求,清运机构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清运的时间要求认真履行合同,按时完成清运工作,不能以各种借口拒绝或拖延清运工作。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机关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 秦焕钧

  


原文链接:http://www.bjzx.gov.cn/tajy/szxwy/202209/t20220902_41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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