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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2020年9月2日政协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2-09-25 来源: 山东政协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示范表率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4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要求,现就加强省政协常务委员会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根本要求,首要任务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委及省政协党组的工作要求。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穿到人民政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省政协重要会议、重大工作安排等,都及时向省委报告,并按照省委要求抓好落实。发挥好省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中。

  二、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三)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四)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和创新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探索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方式,举办政协讲堂、专题读书班、委员培训班。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参加各学习小组学习,构建学习研讨长效机制。在山东政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定期推送学习材料,通过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把握政协工作规律和协商的方法要义。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情况作为履职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政协理论研究。发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的重要思想研究基地作用,依托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围绕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加强对人民政协制度优势作用、人民政协与国家治理体系、专门协商机构运行机理等问题的理论研究,不断提升理论研究工作质量。

  三、围绕中心建言资政

  (六)紧扣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献计出力。围绕省委工作大局,紧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助推实施八大发展战略、九大改革攻坚行动作为工作主线,以组织实施好专题调研、系列协商活动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在政治协商瞄准大事、民主监督聚焦难事、参政议政关注实事上下功夫,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七)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落实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的规定。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对明确规定需要政协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健全完善协商工作规程,对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依托各专委会特色优势,组织开展“有事好商量”系列协商活动,着力打造专委会工作特色品牌,发挥好专委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政协协商形式和协商内容相匹配、协商程序和协商效率相统一,创新协商方式,使专门协商机构“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

  (八)组织实施好专题调研。把专题调研作为推动政协工作的压舱石,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研究确定年度专题调研课题,选准典型深度调研,提出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建言资政水平。建立以专委会为骨干,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市县政协联动,各界别委员、政协“智库”力量参与的“大调研”工作机制。制定专业研究机构、社会智库和专家学者参加政协调研保障办法。

  (九)反映群众愿望和诉求。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着眼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抓住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协商。创新开展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形成常态化建言活动机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

  四、增进团结凝聚共识

  (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及时了解统一战线内部思想动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探索建立党员常委与党外委员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及时反映意见诉求。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学习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大局观,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统一思想和步调。

  (十一)做好政协委员的凝聚共识工作。注重双向发力,把凝聚共识融入调查研究、视察考察、协商履职活动中,在建言成果、思想收获上一体设计、一体落实。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走访看望委员制度、听取意见建议,回应关切、交换看法、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开展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宗旨的委员学习座谈和党外委员专题视察。分批次邀请省政协委员列席常委会会议。优化界别设置,增强界别代表性,更好反映各界各方面愿望诉求。

  (十二)面向社会传播共识。通过政协协商履职,在各界群众中传播共识,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厚植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完善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团等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委员利用自身影响力主动发声,宣传阐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以专委会为依托,建立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分析界别群众思想状况,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十三)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正能量。建立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做好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专题学习考察、界别协商、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加强同港澳同胞的团结联谊,建立省政协领导赴港澳走访看望港澳委员机制,适时组织港澳委员齐鲁行考察活动。拓展同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交流交往。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按有关规定聘任侨胞代表担任海外工作顾问,列席政协全体会议。健全政协对外交流机制,助推我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五、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十四)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出席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大会发言、参加会议分组讨论协商等工作规范。制定加强和改进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通过完善提案、大会发言等制度,对各民主党派省委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开展协商作出机制性安排。改进政协系统联系指导工作方式,搭建全省市县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专题读书会、秘书长工作会议等交流平台,发挥人民政协制度整体优势。

  (十五)注重工作创新。围绕加强薄弱环节、改进不足之处,把提高工作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勇于探索创新。开展提案工作“双向评议”“双公开”、评选先进、召开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和新闻发布会等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推动提案和提案办理提质增效。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为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渠道,研究制定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重视监督性意见建议反映,推动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把互联网优势和政协协商特色相结合,建设智慧政协,精心组织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推动网络履职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让委员思想永远在线、智慧时刻在线、联系永不断线。

  (十六)做好履职保障。密切与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市县政协的合作,加大对政协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委员履职情况的新闻报道力度,进一步营造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契机,打造学习型、服务型、规范型机关,提升服务水平,为常委会高质量履职提供保障。

  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十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政治能力,做到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严格执行政协的各项制度规定。党员常委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以共产党员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委员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

  (十八)带头履职尽责。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政协工作的关系,认真行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权利,履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义务,尽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带头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履职活动,带头提高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工作质量,带头在本职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在界别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做好“委员作业”,交出合格“履职报告”。

  (十九)持续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高度警惕“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执行省委《关于精文简会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倡导“严、细、深、实、快”工作作风,持续转变文风会风,文件制定力求简要可行,讲话发言突出“短时新”,会议安排坚持简约俭朴。改进调查研究和视察考察工作,合理控制团组规模,优化人员组成,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和“一线工作法”,坚决克服重调查轻研究的现象,着力提高调研视察质量。

  (二十)严格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严守规矩,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锤炼道德品行,勇于接受批评监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正确处理个人职业活动与履行职责的关系,拒绝奢靡和一切利用权力或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3165/202204/b02fcc3b-872b-4fef-90c0-0850621ed8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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