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新”而行 向“新”而兴——民建宁夏区委会 自治区政协委员为我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发声献策
2012年7月,宁夏获批成为全国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近年来,宁夏紧贴国家能源战略发展方向,新能源产业链条逐步拓展、风光电站开发有序推进。今年,民建宁夏区委会和部分自治区政协委员纷纷献智,结合本职工作、分析调研实际,为助推我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内供外送 为新能源电力消纳提供空间 冬天的大地一片萧杀,然而在腾格里沙漠3GW中卫新能源大基地,昔日荒凉的戈壁却异常热闹。工人们正在紧张有序地施工,大片的太阳能光伏板在冬日下熠熠生辉。 据了解,该项目是“宁电入湘”工程的重点配套项目及国家“三交九直”重点项目,建成后首年发电量约21.35亿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数约为1780小时,可节约66.8万吨标准煤。 “如今,宁夏每5度电中,就有1度是新能源电力。”民建宁夏区委会在《关于解决我区新能源(光伏产业)产业发展障碍的提案》中指出,太阳能光伏发出来的电,瞬间平衡、无法有效经济储存是电作为二次能源最特殊的属性,因此,让光伏电站建成后能发出电,实现“千瓦”向“千瓦时”的转变,落实电力市场和消纳空间是关键。建议向内持续壮大内用电市场。充分利用好国家将新增可再生能源不计入能耗的新政策,以及进出口企业为应对碳排放税提升高比例绿电的新需求,从过去以煤炭资源招商、低廉电价招商向绿色电力招商转变,积极争取吸引更多晶硅等绿色清洁高载能产业落地宁夏,推动电力市场需求增长,提升本地消纳新能源电力能力。对外加大开拓电力外送市场。发挥我区“西电东送”枢纽地位,充分利用好宁夏至山东、浙江外送通道,加快推动宁夏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尽快开工建设,同步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进一步扩大我区新能源消纳空间,带动中部干旱带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持续通过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推动我区新能源电力送出去、送得好、送得贵。 推动“光储”一体化 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 全国多个省份在发布的“十四五”规划中提及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及光伏装机目标。“在‘十四五’期间,光伏将成为新能源领域中的一匹黑马,宁夏光能资源丰富,可抓住这个契机,利用自然条件及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基础乘胜追击。”自治区政协委员徐凯祥在《关于“十四五”期间宁夏加快光储能产业发展的提案》中提出,宁夏在光伏产业发展路径上,需要结合储能技术,推动“光储”一体化,才能实现光能源领域的脱颖而出。 “我国光伏产业正经历着从补贴向无补贴时代过渡的调整期, 即将迈入平价上网时代,这也意味着,光伏发电将要直接面对传统化石燃料发电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为弥补光伏发电相较传统化石燃料发电的劣势,储能的价值将会得到充分体现,它既可以平抑发电波动、改善电能质量、存储余电、解决消纳问题,又可以提升电网调度的灵活性。光伏发电的平价上网有望开启‘光伏+储能’市场发展的新征程。”徐凯祥建议,宁夏要在光伏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下,做好光储产业的配套规划。一方面要重点布局光储设备及其制造产业链的培育,强化现有储能电站、分布式储能项目的产业基础及配套建设。另一方面,要不断优化和升级储能产业相关的政策和制度,明确量化的市场定价体系和机制,并建立可持续的商业模式,让参与各方获取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今年5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新型储能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电网调峰需求高、输电断面受限情况较多的地区建设一批试点项目,按照“先投先得”原则确定,预计2022年年底前并网总规模超过900兆瓦/1800兆瓦时。 支持全区首个钒液流、压缩空气、飞轮、钠盐等先进新型储能技术项目一并纳入试点项目支持范围。 “目前,我区正在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创新引领、示范先行,市场主导、有序发展,立足安全、规范管理’的原则,分级、分区域编制储能专项规划,在各市及宁东编制该区域新型储能专项规划基础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电网公司编制自治区‘十四五’新型储能专项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让新能源产业赋能乡村振兴 走进贺兰山下的闽宁镇原隆村,一个个设施大棚上的蓝色光伏板熠熠生辉。 近年来,原隆村利用光照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光伏农业产业园项目,推动光伏产业发展,并通过土地流转建设光伏大棚,使农民获得土地租金、光伏分红和进棚务工收入,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帮助农民致富。 在位于毛乌素沙地边缘、黄河东岸的荒滩上,同样有一个利用新能源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鲜活案例。 从银川市出发,一路向东,跨过黄河,到达宁夏宝丰农光一体光伏电站,一排排太阳能光伏板在阳光下格外“绚烂”,目之所及,皆是一片“蓝海”。“追光逐日”的不仅是上方的光伏板,还有下方的枸杞树。 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价值,宝丰集团充分发挥枸杞特色产业优势,在生态治理基础上规划种植10万亩优质枸杞,然后在上面铺设太阳能板。 “枸杞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每年仅枸杞除草、修剪、采摘及清洁光伏组件等工作,就可提供用工需求约10万人次,为每户家庭增收4万多元。一部分当地农民通过学习技术逐步转变为产业工人。”宝丰集团相关负责人说。 “宁夏荒漠化、半荒漠化土地及天然牧草地等占全区总面积40%以上,如果能有效利用这些土地发展新能源产业,既可以把长期闲置的土地资源盘活,通过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又可以通过土地租赁,增加农民收入。”自治区政协委员党彦宝认为,产业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让他们变成产业工人,实现稳定增收,可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大规模开发建设,必将带动乡村道路、水电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光伏板的遮光挡风作用,可大幅减少水分蒸发,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在《关于大力发展新能源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中,党彦宝建议,由政府主导,与新能源开发企业、村集体协商,建立科学长效的分配机制,探索光伏用地补偿金支付新模式。企业租赁农民土地发展光伏产业,可先一次性支付10年租金,其中,一部分直接补给农户改善生活,另一部分由地方政府牵头,引导鼓励农民以村集体为主体,以股金的形式入股地方农村信用社,每年获得收益分红,剩余租金再分10年支付。这样就可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有效盘活闲置土地和资金,让农民年年有分红、长期有收益,实现稳定持续增收。极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针对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提案办理情况作出答复,表示将结合自治区《关于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等文件和光伏发电项目发展规划,指导各市县(区)从实际出发,研究光伏用地补偿金支付新模式。 (记者 吴 倩)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ywbd/202212/t20221219_670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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