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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现代化社区治理迭代升级——民建宁夏区委会 自治区政协委员聚焦社区治理建言获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25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进入新时代,社区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需要解决的问题也越来越迫切。今年,民建宁夏区委会和自治区政协委员从不同角度,通过提案为推进我区社区治理工作建言献策。近日,提案办理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加强物业服务监管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民建宁夏区委会在调研中发现,物业企业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差强人意,部分物业企业准入资质不齐全,物业管理服务发展滞后已成社区矛盾累积的重要原因。部分物业企业乱收费和侵犯社区居民公共权益的行为依然存在,居民对物业企业肆意侵占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普遍感觉不满。在《关于构建社区治理责任共同体的提案》中,民建宁夏区委会建议,明晰物业企业责任清单,加大对物业企业履职行为的治理和监督。

  答复介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将社区治理中涉及的物业企业诚信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交及续交等纳入修订内容。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导则》,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为强化行业治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将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内容作为整治重点,要求各地全面摸排和受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密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严厉查处物业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计入企业诚信档案加大结果运用。印发《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大对物业企业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全区实施专业化服务的2000多个住宅小区全部进行了物业服务费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

  多部门共同参与 联动协同解决矛盾纠纷

  “社区治理作为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强、涉及部门多、政策关联度高、社会关注面广的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和差距。”自治区政协委员杨有贤在《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提案》中建议,健全多方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强化街道基层组织功能,加强街道司法所、警务室、物业办、市场监管所等职能单位对所属社区居民易发生矛盾纠纷的民事调节作用。建立调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对疑难复杂矛盾、重大矛盾纠纷,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

  自治区民政厅在答复中回应,2020年我区印发《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依托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益律师等窗口。健全人民调解“四张网”,设立社区、楼栋人民调解组织,有条件的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聚焦群众关切的问题,自治区民政厅每年开展1次“百楼万户大走访”,集中开展社区协商月活动,举办1次“邻里节”,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置,力争在萌芽状态有效化解矛盾。针对“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不顺畅问题,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起草《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具体措施》,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组织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动协同解决矛盾纠纷问题。

  “下一步将加强乡镇(街道)的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等能力建设,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运行规范的基层政权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畅通渠道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社会组织和具有专业力量的志愿者希望参与社区治理,尤其是在应急状态下,工作压力较大的基层一线也需要这种支援,但因缺乏对这类资源的挖掘、掌握,缺少对社会力量的组织和分派,需求和供给没有对接上,两头都干着急。”杨有贤建议,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三方”合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工作。

  答复介绍,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自治区民政厅创新深化“五社联动”机制,实施党建引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研究出台《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助推基层治理指导意见》,搭建联动平台,畅通参与渠道,引导支持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慈善资源发挥积极作用,“十四五”期间,支持打造“五社联动”示范社区100个。

  “后期我们将积极开展公益创投、品牌创建等活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行志愿者积分激励制度。”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记者 吴 倩)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212/t20221216_669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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