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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民主监督的载体机制——青海省政协开展主席集体视察获得广泛认可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探索建立聚焦某一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民主监督的制度机制,注重小切口、小块面入手,深度研究反映突出问题,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努力增强民主监督的实际效果。”近日,青海省政协主席多杰热旦在省政协常委会会议上安排今年重点工作时提出要求。2021年,青海省政协将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两次主席集体视察,就“民族地区特色村落建设”“发挥对口援青协作优势,助力州县产业园区发展”组织省州县三级政协委员联合视察,通过监督性视察,推动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举措、重要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重制度、强基础下好视察监督“先手棋”

  省政协党组切实加强对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把握监督的方向和原则、节奏和力度。2018年,十二届省政协履职之初,召开了全省政协系统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理论研讨会,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协商式监督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明确了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监督程序、监督机制,为省政协全面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丰富民主监督的形式、强化民主监督效果,青海省政协从2018年起创新建立了省政协主席集体视察制度,每半年一次,聚焦关键内容和环节,探索开展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民主监督性视察,受到各界广泛好评。初步实践后,省政协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政协主席集体视察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主席集体视察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组成人员、组织程序、成果运用、任务分工等内容,从精准选题、制定方案、集中学习、组织调研、实地视察、达成共识、形成报告等方面,对视察的主要程序进行了细化安排,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具体内容,增强了视察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省政协主席集体视察选题精准、层次较高、推动力强,产生了良好示范效果:青海省政协进而建立了省、州、县三级政协委员联合视察制度,中共西宁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措施》,西宁市政协率先制定出台了民主监督实施办法和计划,海西州、玉树州政协改“被邀监督”为“派出监督”,建立向受监督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的制度,同仁县政协在全体会议上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情况进行现场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合力。

  重作为、强实践 打好视察监督“主动仗”

  为了将省政协主席集体视察打造为重要的民主监督平台,发挥政协履职整体效应,青海省政协精心组织,精准选择事关发展全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小切口监督性议题,通过视察监督,发现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努力做到看远一步、早做一步。

  在议题确定上,每年年初,省政协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协党组年度重点工作,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协商沟通,广泛征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多方面意见建议,经充分协商后提交省政协主席会议研究,报请省委审议通过后确定监督议题。

  在人员组成上,将市(州)、县政协主席、委员纳入主席集体视察人员组成范围,形成省、市(州)、县政协三级联动机制,同时视情况邀请住青全国政协委员参与集体视察。

  在组织实施中,省政协办公厅按照确定的监督议题,及时与相关市州、单位联系沟通,提出主席集体视察工作计划,提交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按照计划安排,整合力量,带着问题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视察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在成果报送上,运用视察监督报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按照程序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意见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2021年3月印发的《关于加强青海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和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年度协商工作安排中,监督性议题、持续跟进协商成果转化议题应占一定比例,促进调研视察成果在协商工作中的运用。在具体实践中,青海省政协注重示范引领和集成运用视察成果,推动办理反馈,协调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政协调研成果落实及反馈办法(试行)》,明确了办理单位反馈政协调研报告和民主监督意见办理、采纳和落实情况的时限。建立了相关情况及时向省政协党组汇报、向省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的制度。

  重实效、强引领 练好成果转化“组合拳”

  2018年以来,青海省政协先后开展了“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施工场地扬尘”“易地扶贫搬迁”“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6次主席集体视察,从不同角度围绕脱贫攻坚、污染治理两大主题,在聚焦力量、形成共识、推动落实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省委、省政府重要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重要项目建设落到实处,得到全国政协、省委及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省政协高度重视视察监督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监督的有关单位和政协委员建立监督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报送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情况,对相关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将办理回复情况通报参加监督的有关单位和政协委员,提高了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

  “省政协主席集体视察选题很好,指出的7个方面的建议针对性也强,除省委、省政府积极向上反映,政协也可以通过不同渠道反映,大家共同努力,加快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这是青海省委书记王建军对省政协《关于“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主席集体视察的报告》作出的批示。

  青海是全国太阳能、水能、风能等清洁能源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条件优越。在2018年3月国家能源局批复支持青海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后,省政协围绕清洁能源的调研就此进一步深入。在对全省6市州10个太阳能、电力、天然气、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点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2018年10月,省政协以“推动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为主题召开了双月协商座谈会,2019年又将“青海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确定为该年上半年主席集体视察议题,在深入视察调研后,从将青海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纳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落实清洁能源建设规划、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等7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全国政协分管副主席在青海省政协《关于“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主题集体视察情况的汇报》批示,认为“青海政协提出的清洁能源发展建议,对于发挥高原优势,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2020年是青海省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为更好地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助推人居环境改善、服务乡村振兴大局中的作用,6月,省政协开展了2020年第一次主席集体视察,围绕“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民主监督。这次省政协主席集体视察首次组织住青全国政协委员、省、市、县四级政协委员联合视察。视察报告得到了全国政协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此报告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分析了青海农村环境整治的成绩和问题,并就如何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青海的情况在西北民族地区有代表性,值得关注”,并要求在相关议政建言中加以吸纳。

  “政协主席集体视察,覆盖面广、工作深入、问题把脉准、所提建议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对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加强这项工作很有意义”,这是青海省省长信长星对省政协主席集体视察的评价。作为青海省政协创新履职形式、强化民主监督的有益尝试,主席集体视察在聚焦问题、形成共识、推动工作落实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0579/202104/bf852978-11d3-432f-9b0f-7bdad7f8b1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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